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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财政安排7.5亿元支持湖南开展农村环境整治

作者:佚名 发布于:2012-06-25 10:01:16 来源:湖南日报
  红瓦白墙的民居掩映在果树林中;乡间小道、沟渠溪涧绿树成荫;“可回收筒”、“不可回收筒”,这种在城市常见的分类垃圾筒,也是随处可见。这是记者最近在攸县采访农村环保看到的喜人景象。据了解,湖南省正探索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大力推进农村环境污染治理改革,着力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环境。

    相对于城市环保,农村环境污染治理相对薄弱,农业生产废弃物、畜禽养殖等带来的环境问题日益凸显。近几年,湖南省通过开展“清洁家园,清洁田园,清洁水源,清洁能源”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环境治理,农村环境污染治理取得可喜成就,涌现了长沙县、攸县等一批农村环境治理先进典型。

    自2010年开始,湖南省被纳入全国8个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省之一,3年内中央财政安排7.5亿元支持湖南省集中开展农村饮用水源地和水环境保护、生活污水治理、生活垃圾集中处置、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等。此举惠及湘江流域、洞庭湖区以及张家界市的37个县(市、区)的355个行政村近70万人口。

    为把农村环保工作向纵深推进,湖南省将抓紧编制出台农村环境综合治理规划。根据主体功能区规划,结合当地自然、社会、经济和生态条件,编制以县(区)为主的农村环境治理规划。

    积极推进农业生产方式转变和农民生活方式改进。以农业面源污染防控为重点,加大农业清洁安全生产技术攻关,推广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大力推广沼气、风能、生物质能等新能源,广泛开展太阳能、省煤节炉灶建设,打造一批农村能源示范工程。推行农村垃圾处置物业化管理运营模式,探索建立垃圾分类处理市场机制。

    为加强农村环境保护组织领导,湖南省将加快建立完善乡镇基层环保机构。省环保厅拟对已纳入全省农村环境连片整治范围以及实施生态功能财政转移支付的102个县(市区),开展农村环保责任考核。考核内容主要包括生活污水处理、生活垃圾处理、畜禽污染整治和农村环保机制建立情况。(记者 李伟锋 通讯员 谢立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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