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联合监察部门实时在线监督政府采购
"严把采购方式审核关、严把信息发布关、严把监督检查关"--近日,武汉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采取三项措施,主抓政府采购重点工作,强化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力度。这是武汉市政府采购相关部门围绕"服务"、"阳光"两大关键词,始终坚持三公原则,坚持依法采购、规范采购,充分发挥政府采购在规范采购行为、节约财政资金、服务经济发展、促进源头治腐的又一重要举措。
"我市始终坚持以公开招标为主、其他方式为特例的原则,明确规定凡采购预算达到公开招标限额标准的采购项目都要实行公开招标。"武汉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调研员杨锡才表示,将严把采购方式审核关。据了解,武汉市公开招标采购项目的限额标准为货物及工程类50万元、服务类20万元,超过该标准的都要实行公开招标。
"因特殊情况确需采取其他方式采购的,一律报采购管理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杨锡才补充道,2011年,武汉市采取公开招标方式的政府采购金额占总金额的81.2%。
在信息公开方面,武汉市将以严把信息发布关为抓手,加强此方面的管理工作。近来,武汉市加强了对采购信息发布的审核力度,要求所有招标信息按规定在政府采购指定媒体向社会公开发布。同时,加强对发布时限的监管,要求招标公告、中标公告等重要信息严格按照发布时限规定落实,坚决纠正缩短公告时限、未到时限开标等问题。
"严把监督检查关,实现采购全过程监控"是武汉市政府采购办公室强化政府采购监管的第三项举措。规定对于重大招标采购项目,明确专人全程参与,实行全程监督;注重加强对协议采购的监管,建立协议商品价格变化报告制,对协议供应商的产品和服务实行不定期抽查或走访,对存在问题的供应商实行"违约即亮红牌"机制,终止其协议供应商资格;坚持每年对30%以上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开展专项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予以通报。
"我市在全省率先利用电子监察平台,将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邀请招标和竞争性谈判采购3种采购方式9个操作执行环节的22个监察点,纳入武汉市监察局电子监察网络平台进行实时监察,使政府采购活动由单一财政部门监督转变为纪检监察部门参与的多方位监督体系,形成监管合力,提高监管效率和水平。"杨锡才表示,电子化平台提高了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全过程监控的效率和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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