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落实信用担保 中小企业得实惠
从基本原则、工作流程和监督程序三方面,明确各方主体在信用担保中的权利和义务
5月28日,大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大连市采购办")印发《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以缓解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所遇到的资金周转困难等问题。
众所周知,在政府采购领域引入信用担保是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一项配套措施,是当前惠及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一项全新业务。这项业务具有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工作要求高等特点,需要政府采购各方当事人通力协作,共同推进。大连市采购办对于这一点有很深刻的认识,并为此做了充足准备。
"贯彻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有关规定,充分发挥政府采购的政策功能,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为中小企业投标、履约、融资引入担保机制,切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使其真正受惠,这些都是政府采购相关各方共同努力的目标。"大连市采购办主任徐崇君说。
《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发现,《通知》从基本原则、工作流程和监督程序三方面,明确了供应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等各方主体的权利和义务,为大连市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坚实的制度"后盾"。
5月28日袁大连市财政局印发叶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工作的通知曳袁从基本原则尧工作流程和监督程序三方面袁明确了供应商尧采购人尧代理机构等各方主体的权利和义务。图为大连市政府采购中标中小企业担保融资说明会现场。
担保机构主动请缨
据徐崇君介绍,大连市采购办十分欢迎政府采购相关各方畅所欲言、各抒己见,齐心协力地将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各项政策落实到位。
"我举一个例子,大连市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就积极主动地建言献策,向我们提出在政府采购工作中推进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制的建议。我们研究后认为,这条建议很中肯,非常切合我市政府采购工作实际,如果正式实施,将有助于推动我市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工作的开展。"徐崇君说。
大连市采购办工作人员于忠全告诉记者,该公司与建设银行大连分行、锦州银行大连分行、大连银行等二十多家银行有稳定的合作关系,无论是从担保信用、资金实力上,还是资质条件上,均符合政府采购信用担保的相关要求,完全可以为中小企业融资提供担保。因此,大连市采购办决定将其作为市本级指定政府采购担保机构。
值得关注的是,《通知》特别说明,供应商可以根据自身情况,自行决定选择投标、履约和融资等信用担保形式,既可以使用由大连市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出具的保函,也可以使用银行保函。
贷款银行有权监督资金流向
在确定了担保机构后,政府采购相关各方应如何依据法定程序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呢?
于忠全介绍说,根据《通知》要求,采购人、代理机构应该在采购文件中写明接受哪种形式的保函,比如说是投标担保函还是履约担保函等,并提示供应商可以采取融资担保的形式进行融资。另外,采购文件中还应公示担保机构的联系方式和保函格式文本。
在信用担保方面,担保公司会根据审批通过的供应商担保授信额度,在允许的范围内向采购人、代理机构、银行分别提供投标担保、履约担保、合同预付款担保和银行融资担保函。
中小企业需要融资担保的,中标后应在提供贷款的银行开设账户,并在采购合同中明确说明该账户是收取采购项目资金的惟一账户。之后,银行会依据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函发放贷款,并监督供应商将贷款资金用于履行政府采购合同,而不是挪作他用。
"按照要求,无论供应商选择投标担保、履约担保、预付款担保和融资担保中的一种或哪几种,如果随后其未能履行保函所承诺的义务,担保公司应先替供应商做好这些事情,然后再按有关约定追究供应商责任。"于忠全说。
对相关四方提出明确要求
《通知》提出,采购人应接受供应商以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函的形式交纳保证金;采购代理机构也应在采购文件中写明可以以投标担保函形式缴纳保证金的相关内容。对于履约和融资担保项目,如果有必要,采购代理机构应向专业担保机构提供相关供应商的有关信息。
为了确保这项政策取得实效,大连市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将加大对供应商、采购人、代理机构落实《通知》情况的监督检查:对经过沟通协调后仍拒不接受担保函的采购人,并拒不改正的,将暂停支付采购资金;对不按要求开展工作的采购代理机构,情节严重或拒不改正的,监管部门也将给予一定的行政处理;对违反《通知》规定的专业担保机构,情节严重的取消政府采购担保资格,给采购人或供应商造成损失的责令赔偿;对存在违规行为的供应商,也将及时依法处理。
"我们的目的就是希望以此规范政府采购相关各方的行为,真正为中小企业送去实惠。"徐崇君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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