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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奉化引入专业机构 严把项目验收关

作者:见习记者 高也 发布于:2012-05-30 15:51:32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近日,在浙江省奉化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奉化市采购办”)的委托下,该市质量技术监督检测中心(以下简称“奉化市检测中心”)组织验收小组,对该市政府采购协议定点单位提供的产品和服务进行大规模检测。

  奉化市采购办主任周亚萍向《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介绍说:“一直以来,我市政府采购项目验收就存在一些问题,例如验收小组的人员组成不合理,缺乏具备相关专业知识技能的专家,验收形式过于单一,不能根据项目情况作出变通,导致项目验收流于形式,未能起到应有的验收效果。”

  针对上述问题,为了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管理力度,明确履约验收的法定地位,奉化市财政局决定引入第三方检测机制,将履约验收纳入政府采购必备程序。

  抽样检测项目 公正得出验收结果

  为了进一步规范履约验收行为,奉化市财政局日前出台《关于加强政府采购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其中规定奉化市检测中心作为法定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有权对政府采购履约质量进行现场检查、检验、综合评定,并客观公正地得出验收结果。

  周亚萍就具体验收实施范围向记者介绍说:“奉化市采购办会随机或有目的地抽样政府采购项目送检测中心验收检测。采购人认为采购项目技术较为复杂,自身无法独立完成验收工作,需要第三方机构协助完成的,可以向监管部门提出验收申请,经核准同意由检测中心负责验收。另外,针对协议定点范围内的货物类采购项目,奉化市采购办会随机抽样送检测中心验收。”

  据了解,参与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的检测小组可以根据需要临时组建,也可以成立日常的验收小组。验收小组成员应当由熟悉该政府采购项目技术需要的检测中心人员(或对外聘请的专家)在内的单数组成。验收工作实施前,由采购人监管部门、检测中心联合组织人员进行抽样,并由供货单位进行确认。采购人直接参与该项目采购的主要经办人不得作为配合验收的主要负责人,采购人纪检监察人员要对验收过程进行监督。另外,参与项目评审的专家不能被聘参与该项目的验收工作。

  据周亚萍介绍,奉化市检测中心参与政府采购项目验收工作的人员必须具备国家认证的技术资质。如果该中心没有足够的技术力量对某些采购项目进行检测,可以委托资质更高的机构参与。

  产品验收不合格 供应商将遭严惩

  “为了确保采购质量,我们会对产品验收不合格的供应商进行严格处理,旨在保证产品的原材料、性能和质量,避免不合格产品流入政府采购市场。”奉化市采购办相关负责人如是说。

  奉化市财政局出台的《关于加强政府采购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规定,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如有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以拒绝办理付款手续,同时视验收情况,按照采购合同及有关法律法规责令供应商整改,并追究相应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此外,供应商如有投机取巧、以次充好、偷工减料或假冒伪劣以及其他不正当行为,一经查实,监管部门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列入不良供应商名单,取消进入奉化市政府采购市场资格,并在相关媒体上公示处罚结果。验收结果不符合采购合同约定的,应当通知供应商限期达到合同约定的要求。给采购机构或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供应商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并被列入奉化市政府采购黑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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