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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沙洋公务车须按规定定点投保

作者:佚名 发布于:2012-05-28 13:17:41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近日,湖北省沙洋县政府采购中心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确定了5家保险公司为该县公务车辆保险定点单位。同时出台《沙洋县2012年政府采购公务车辆集中保险的通知》加强对全县公务车辆定点保险的管理。
  
  上述通知规定沙洋全县各镇人民政府及县直机关、行政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的所有公务车辆,包括小轿车、吉普车、面包车、专用车、大小货车等,均要按县政府采购的规定实行定点投保。由定点保险公司到沙洋县采购办按照投保单位需求填写《沙洋县行政事业单位公务车辆集中保险采购单》,沙洋县采购办再按照采购单审核车辆投保险种,定点保险公司根据审核后的采购单办理投保手续。投保资金由沙洋县财政局按照规定程序,通过国库集中收付中心直接支付到各保险公司。本期定点保险公司承保时间为2012年6月1日~2013年5月31日。
  
  (詹正权 孔祥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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