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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泽州:采购文件须多方确认

作者:佚名 发布于:2012-05-21 10:16:43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今年以来,山西省泽州县财政局从政府采购活动程序要求入手,确保依法采购和阳光采购。在工作中,该局理顺了内部管理秩序,逐步形成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协调配合、联动运行的采购机制,做到无预算不采购,不超预算采购,不采购不支付。
  
  该县财政局注重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和优先采购环保产品,严格审批进口产品,扶持中小企业发展。同时,防止采购单位提出倾向性、排他性等不合理要求,保证采购活动公平公正,采购文件经采购单位负责人、代理机构项目经办人、代理机构负责人、监管部门负责人签字后方可公布。
  
  另外,签订采购合同严格按照采购文件和采购结果执行。履约结论必须有第三方签字盖章,必要时请质检、工商等部门参与验收,防止“偷梁换柱”、“缺斤短两”现象发生。(贺联社 宋阿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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