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财政积极支持文化建设
作者:佚名 发布于:2012-05-21 10:05:21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江西省近日专门出台的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免费开放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提出:地市级图书馆、文化馆开展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经费补助标准为每馆每年50万元;县级图书馆、文化馆补助标准为每馆每年20万元;乡镇综合文化站补助标准为每站每年5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负担这项保障经费的50%,剩下的50%由地方各级财政按比例负担。与此同时,省财政则负担省本级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免费开放的全部资金。
据介绍,目前,江西省已有107家图书馆、114家文化馆与1629个乡镇文化站获得了这项财政资金的支持,实现免费向群众开放。
(赣财)
据介绍,目前,江西省已有107家图书馆、114家文化馆与1629个乡镇文化站获得了这项财政资金的支持,实现免费向群众开放。
(赣财)
本网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上一篇:山东加强资产数据分析运用
下一篇:安徽宿州景观工程节支率超三成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