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龙岗区政府采购中心稳步推进诚信建设
深圳龙岗 完善制度 稳步推进诚信建设
近日,一家政府采购供应商因在参与深圳市龙岗区政府采购活动中严重违规,被龙岗区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处以禁止3年内参加龙岗区政府采购活动的处罚。这是深圳市龙岗区在政府采购诚信建设中打出的一记“重拳”。
根据深圳市及龙岗区关于开展诚信建设试点工作的部署,从去年10月开始,深圳市龙岗区政府采购中心即迅速行动,在全市政府采购系统率先组织开展了诚信建设工作。经过龙岗区政府采购中心工作人员的精心组织和扎实推进,目前该区的诚信制度建设已取得阶段性成效。
诚信守法教育形式多样化
去年12月7日,龙岗区委党校可容纳200多人的阶梯教室内座无虚席,连过道和门口都坐满了人。这是龙岗区政府采购中心举办的政府采购诚信建设供应商培训班的一幕场景。来自区内外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及中介代理机构负责人和工作人员近300人参加了此次政府采购诚信守法教育培训。
在接受媒体采访时,龙岗区政府采购中心主任李永芳欣喜地表示:“供应商对参加诚信建设教育培训的热情之高,确实出乎我们的预料。发培训通知时,我们也没想到会有这么多家供应商来参加培训。”
政府采购诚信建设是一项全新的工作,教育发动是基础。龙岗区政府采购中心对此有着清醒的认识。去年以来,该中心分期分批对全区各采购单位、供应商和采购代理机构共计近600人进行了诚信守法教育培训,有力提高了政府采购各方当事人的诚信意识。
在龙岗区政府采购中心的走廊墙面,一块块印着格言警句的美观、醒目的宣传标牌令人赏心悦目。
“讲法规、讲道德、讲诚信,共建和谐采购环境”、“遵章守纪诚信评标,共同打造诚信采购”……这是该中心新建的一条“廉政诚信文化长廊”。
据李永芳介绍,该中心精选古今中外廉政、诚信方面的警示格言、图片,制作了30块宣传标牌,悬挂在办公区、供应商等候区和评标区走廊墙面,其目的是对中心员工、供应商、采购人和评审专家起到春风化雨、潜移默化的教育作用。
诚信管理制度体系逐步建立
打开“龙岗政府采购网”首页,在区政府采购中心和区财政局“重要通知”栏中,新近发布的《龙岗区政府采购供应商保证金管理规定》、《龙岗区政府采购诚信档案管理办法》、《龙岗区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行为管理规定》、《龙岗区政府采购供应商串标行为认定指引》、《龙岗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诚信管理暂行办法》、《龙岗区政府公开招标采购管理的若干规定》等文件令人注目。这是今年新出台的龙岗区政府采购诚信建设的一系列规章制度。
为全面落实上述规章制度,保证政府采购诚信建设工作的顺利进行,去年以来,龙岗区政府采购中心在现有规章制度的基础上,在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框架内,立足龙岗,逐步建立和完善了政府采购诚信建设制度体系。
结合新修订实施的《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龙岗区政府采购中心单独或会同区财政部门陆续制定了一系列政府采购诚信建设制度,并陆续开始实施。
李永芳透露,对采购人诚信行为的管理规定也已起草完成上报审定。待所有政府采购诚信建设制度出台后,该中心将汇编成册,以便操作执行。
严格自律 规范操作行为
打铁还得自身硬。龙岗区政府采购中心在狠抓廉洁诚信教育的同时,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规范自身行为,努力构建诚信采购平台。为此,龙岗区政府采购中心每个科室的墙上都悬挂了一幅《龙岗区政府采购中心廉政风险防控示意图》,将政府采购工作每个环节、每个流程可能存在的风险点及表现形式都逐一明确,并有针对性地写明了防控措施。龙岗区政府采购中心全体员工还签订了《廉洁诚信承诺书》,郑重承诺做到“7个严格”,确保廉洁诚信采购。
去年以来,结合政府采购诚信建设工作的开展和《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的修订实施,龙岗区政府采购中心对近年来制定的工作流程、规章制度进行了全面梳理和修订完善。目前,该中心各类工作规范达94项,对政府采购工作的每个流程、每个环节的操作方式都有明确、细致的规定,并已汇编成册认真实施,严格以制度管人、以流程管事,确保了中心人员的规范操作。
今年以来,为进一步规范采购文件编制,龙岗区政府采购中心还对公开招标采购文件进行了重新修订、完善,在采购文件中增加了10项供应商诚信责任,在评审因素里体现了“诚信激励、失信受约”的奖惩机制。同时严把采购文件制作关,明确要求采购需求及资格条件不得设置不合理条款和歧视性条款,从源头上预防和杜绝政府采购活动中“间接操作”、“暗箱操作”等不良行为的发生。
强化监管 严查失信行为
在龙岗区政府采购中心档案室,有一个诚信建设档案专柜。不管是供应商、评审专家、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还是中心工作人员,只要有失信行为,工作人员都会记录在案,以备查阅。
为切实强化对供应商的诚信监管,龙岗区政府采购中心逐步实施了供应商长期有效的诚信扣分(累加)制度。发现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中有不诚信行为的,龙岗区政府采购中心都会依照相关制度规定予以扣分及污点记录,同时记入该供应商诚信档案,并在龙岗区政府采购网“不诚信行为曝光台”披露该供应商的不诚信行为及对其的处理情况。供应商不诚信行为实行污点累积,违规越多、性质越严重,扣分越多,中标的可能性就越小。
与此同时,龙岗区政府采购中心重拳整治严重失信行为。去年以来,该中心与区财政部门联手,进一步加大对不诚信供应商的处罚力度,共查处了10家违法违规供应商,并通过龙岗政府采购网站“不诚信行为曝光台”予以公开曝光。其中一家严重违规供应商被处以禁止3年内参加龙岗区政府采购活动的处罚。
该中心还积极推行守信激励措施。要求采购人优先选择无不诚信行为记录的供应商为中标人,对优质服务供应商实行合同续期等奖励机制。
此外,该中心还切实加强对评审专家的诚信监管。启用了评审专家指纹签到系统;要求所有评委现场签订《诚信评标承诺书》;对评审委员的现场评审情况认真进行考核、记录,发现不诚信行为及时记入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诚信档案,同时报请财政部门予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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