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印发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
印发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
青海 抓专家管理 促结果公正
青海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以下简称“青海采购处”)日前印发《青海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以加强对全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的管理,规范其行为,提高政府采购工作质量,确保政府采购活动公开、公平、公正。
按照《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评审专家是决定采购结果的重要力量,其是否能够依法、规范地进行采购项目评审,不仅直接关系到采购结果和采购质量,而且还关系到整个采购活动是否公平公正。
可以说,评审专家在采购项目评审过程中的一举一动对政府采购活动影响深远。于是,依法对其加强监管,并通过培训提升其业务能力,就成了各地财政部门重要的工作内容之一。
《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在《管理办法》中看到,无论是在评审专家权利与义务的明确、应聘条件和要求的设置,还是在规范专家抽取、管理和考核等方面,每一个细节无不体现出青海采购处人性化管理的理念:广纳贤才,为青海省评审专家库注入“新鲜血液”,以更好地服务于该省政府采购制度改革与发展大局。
适当降低要求以纳贤才
需求催生市场。近年来,青海省政府采购规模和范围实现双扩增,采购项目越来越多,涉及的领域也越来越广,直接催生了亟须扩充评审专家这一需求。
为了扩大评审专家库阵容,满足日常项目采购评审工作的需要,青海采购处适当降低了评审专家的硬性考核指标,要求入库专家应从事相关领域工作满6年,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精通专业业务,熟悉产品情况,在其专业领域享有一定声誉。但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全国大多数省份的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均要求入库专家从事相关领域工作满8年,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青海采购处这样做,是认真分析了该省实际情况后作出的决定。“我省人口本身就比较少,评审专家相对则更少。如果对专家的要求过高,就可能会将许多优秀专家挡在门外,对于我们来说实在有些可惜。适当降低专家入库的标准,则可以吸纳更多的专家,真正实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为我省政府采购项目评审工作‘添砖加瓦’。”青海采购处处长蔺华藏解释说。
主动邀请临时专家入库
蔺华藏告诉记者,目前青海省评审专家库内有近1000名专家,但主要集中在西宁市,其他地(州)市相对较少。
在实际评审工作中,青海采购处或采购代理机构经常会遇到一些难以解决的问题。例如,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的专家人数不足,或采购项目专业特殊,所属专业的评审专家数量无法满足评审需求等。《管理办法》对此规定,经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批准,采购组织机构可以按照一定的比例向监管部门推荐一定数量的临时专家,并进行人工抽取,以解工作之需。
值得一提的是,青海采购处很重视临时专家这股评审力量,采购活动结束后会主动邀请其中的一些人进入专家库。
“评审活动结束后,我们要求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主动邀请符合《管理办法》规定资格条件的临时专家入库。”蔺华藏进一步说道,一些特殊的、对专家专业水平要求较高的采购项目,他们都能够胜任评委工作,对于一般的项目就更游刃有余了。监管部门将这部分专家邀请入库,对政府采购评审工作可谓好处多多。
专家扩容与能力提升并重
青海采购处以前通过向社会发公告的方式征集评审专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并使专家库队伍日渐壮大。但蔺华藏觉得,随着该省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入,采购规模逐年扩大,采购范围日益拓展,对评审专家的需求也越来越大。
“发展形势要求我们仍需进一步努力,积极开拓新思路,通过全方位、多角度的形式,将各方贤才吸纳入库,以确保政府采购活动健康有序地开展。”蔺华藏介绍说,此前他们曾在青海日报、青海省政府采购网等平台发过专家征集公告,但由于政府采购专业性较强,再加上一些符合要求的专家可能没有注意到征集公告,这些因素都影响了专家入库工作的效果。
“我们打算拓宽专家入库渠道,除了在纸质媒体发公告,还将尝试在省政府网站、财政厅网站发布公告,同时争取让相关单位主动推荐优秀专家,多措并举地做好专家入库工作。”蔺华藏透露说,为了让入库专家尽快熟悉业务,青海采购处将积极开展培训,以提高入库专家的业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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