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社保局称医保缴费延至25年更优惠
南方日报讯 (记者/刘昊)近日,《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修订稿)征求市民意见,深圳退休人员退休后的医保缴费有变化,目前由养老保险基金每月缴交的医保,今后有可能由参保人自行缴交,累计缴费年限最高达25年,才能终生享受医疗保险待遇。修订稿被指“缴费缴到死”。昨日,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的负责人对市民的质疑作出了回应,称“新的制度其实更优惠而非更苛刻”。
■争议焦点
为何更改社保政策?
“国家新社保法不出台,我们也不会有这样的调整。”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新闻发言人黄险峰称。他指出,新规定跟深圳现行制度相比各有优劣。现有的终身缴费机制保证了缴费人员整体结构的稳定,退休人员再多,社会保险基金也有稳定来源。正因如此,深圳的医疗保险费率从1992年开始基本没有变化。
而深圳现行制度与国家新的社保法产生了抵触。据他介绍,新社保法主要为解决一些地区退休人员待遇无法落实的问题,旨在解除退休人员待遇与在职时单位缴费的捆绑。而落实到深圳后,“按现行制度,退休人员越来越多,不缴费人群占整个医保参保的比例就越来越重,社保基金就无法平衡”。
他指出,退休后的医疗费用一般是退休前的7到10倍,要维持社保基金的长远平衡,只能在提高在职人员的缴纳费用和降低社保待遇之间作出选择。“有网友说广州的缴费年限只要15年,比深圳好,但这个还要看整个综合待遇评估的问题。”黄险峰说。他认为,深圳现有的缴费标准远低于其他地区,而社保待遇并不比任何一个城市差。
黄险峰认为,现行制度规定终身缴费,新制度规定缴够一定时间就不再缴,后者应该是一个更优惠而非更苛刻的制度。
为什么年限变长了?
有市民担心,退休后如果还达不到缴费年限,晚年将会“缴费缴到死”。为何将年限定为25年?针对这一疑问,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新闻发言人黄险峰回应,年限不是越短越好,医疗保险基金最主要来源于缴费,不缴费的人多了,也就意味着需要缴费的人会加重负担。而且达到25年并不难。
对于政策的制定过程,黄险峰称,国家对医保缴交年限没有统一规定,由统筹地区自行制定。
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医保处沈处长介绍,深圳新医保办法的制定过程,参考了中国医疗保险研究会近期的研究成果。在受调查的54个城市和地区中,医疗保险集中缴费年限达到30年的地区占33%,达到25年的占37%,“全国有三分之二的地区在25年以上”。
沈处长介绍,根据该研究报告,在就业年限上,男性为35年,女性为30年。综合一个人在职期间缴纳的医保费用和支出的医疗费用之比来看,结合进入统筹基金的医保费用和这笔费用的使用状况,研究报告给出的建议是,男性缴费年限不低于30年,女性不低于25年,“基于此,选择25年作为年限。”
而与之相对应的是深圳“十二五”规划规定,到“十二五”末期,深圳人均寿命将达79岁。“根据平均退休年龄,男性60岁,离平均寿命有19年。女性是50岁到55岁,离平均寿命有24-29年。设定由15年慢慢过渡到25年的缴费年限,是比较合理的。”
黄险峰称,根据市社保局对已退休人员缴纳社会保险情况的统计,缴纳年限一般集中在23年到28年,“参加养老保险时同步参加医疗保险,达到25年的年限没有问题。”他透露,国家政策规定缴费年限将越来越长,今后缴费年限最长可能达到3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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