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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2012年政府采购工作要点发布

作者:新乡 发布于:2012-05-02 10:47:06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近日,新乡市财政局印发了新乡市2012年政府采购工作要点,详细内容如下:

  新财购〔2012〕5号
  
  关于印发新乡市2012年政府采购
  
  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县(市)、区财政局:
  
  为深入推进我市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大力开展“政府采购提升年”活动,根据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工作要点和全市财政工作会议精神,市局制定了《新乡市2012年政府采购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具体情况,认真谋划2012年政府采购工作,积极开展政府采购制度改革。
  
  附件:新乡市2012年政府采购工作要点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一日

  附件:
  
  新乡市2012年政府采购工作要点
  
  2012年新乡市政府采购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学习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深入开展“政府采购提升年”活动为主题,进一步转变政府采购监管方式,扩大政府采购范围和规模,完善法规制度体系,加快电子化政府采购工作步伐,促进基层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和发展,推进政府采购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提升规模效益、提升监管水平、提升能力素质、提升工作效能,推动政府采购工作迈上新台阶。
  
  一、进一步扩大政府采购范围和规模,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一) 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完善和细化政府采购预算编制,落实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政策,做到应编尽编, 着力拓展政府采购范围,实现应采尽采,全年政府采购规模占一般预算支出的比例保持13%以上。
  
  (二) 围绕财政支出保障重点,深入推进政府采购扩面增量工作, 积极与财政支出结构调整相适应,进一步扩大对与社会事业、社会保障以及“三农” 等民计民生相关项目的采购,实现财政投资对各类项目的采购与监管。
  
  (三)不断提升服务类采购比重。全面适应现代服务业发展的新特点,研究探索建立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的规范采购意见,争取将更多的公共服务、专业服务、高技术服务等纳入政府采购范围。
  
  二、切实加强法规制度建设,提升政府采购监管水平。
  
  (一)认真查找当前政府采购管理中的突出问题,在加大现有法规制度执行力的基础上,重点在填补空白、细化制度要求上下功夫,强化采购流程控制,解决监督管理操作执行中制式化程序化的问题,逐步完善法规制度体系。
  
  (二)学习宣传贯彻《招投标法实施条例》,结合《河南省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制定出台新乡市政府采购操作实施细则,建立从采购项目立项到采购项目验收的全流程业务指南,规范政府采购操作执行。
  
  (三)拟定贯彻执行《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的办法》的意见,研究制定政府采购专家管理、进口产品专家论证审核公示及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办法,完善政府采购单一来源方式审核公示制度。
  
  三、加大电子化政府采购推进力度,提升采购工作效能。
  
  (一)按照新乡市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推广实施方案,依托河南省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告、专家管理、计划申报、合同备案等模块。
  
  (二)组织技术力量,加大政府采购操作功能模块的推进力度,完善市本级协议供货和定点采购系统,积极推进网上询价、公开招标系统的推广使用。
  
  (三)加快县(市)区电子化政府采购的推进步伐,根据条件成熟一个推广一个,并逐步在全市推开。
  
  四、加强监督检查,提高法规制度贯彻执行力度。
  
  (一)进一步完善协议供货和定点采购管理制度。加强对协议供货和定点采购项目的跟踪督查和评估,重点检查供货情况和服务质量、服务满意度等,全面掌握协议供货和定点采购供应商的履约情况。加强对协议供货产品的价格监控,引入网上竞价机制,严格控制价格虚高,切实降低采购价格。
  
  (二)逐步引入跟踪问效机制,实现对采购项目的量化考核。建立项目回访制度,对采购结果执行、合同签订、资金支付等情况进行跟踪评估,及时掌握政府采购项目执行情况,全面了解政府采购各方当事人的工作效率和效能,促进责任机制和竞争机制的建立健全。
  
  (三)进一步改进和完善政府采购预算执行管理。加强政府采购计划审核,切实防止重复采购、盲目采购、超标准采购等现象发生;建立健全政府采购计划反馈机制,及时梳理政府采购计划执行情况,增强采购计划与采购执行的对比分析,推动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工作的细化与改进,推进政府采购管理与预算编制、资产管理、绩效评价和资金支付的有机融合,更好地服务于财政管理大局。
  
  五、加强基础工作,提升能力素质。
  
  (一)加强对县级政府采购工作的指导,大力推进县级政府采购制度改革,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和发展模式,促进县级政府采购工作水平的全面提升。积极开展学习交流,全面推广先进县(市)区的经验做法,通过定期召开会议、组织现场观摩等措施,加强各县(市)区及市直部门间的横向学习与交流,促进我市政府采购整体工作水平的提高。
  
  (二)加强政府采购培训,开展政府采购监管人员、采购代理机构从业人员、评审专家等法规制度、操作技能培训和廉政教育,提升政府采购从业人员业务水平和职业道德。
  
  (三)依法做好供应商投诉举报处理工作,加大对违法违纪行为的处罚力度。推进政府采购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不良行为记录制度和政府采购市场禁入制度。
  
  (四)加强调研和宣传工作。加强对政府采购重大问题和工作中难点、焦点等具体问题的研究分析,挖掘政府采购领域新情况、新问题、新思路,多渠道、全方位宣传改革成效,营造良好的改革氛围,提高依法采购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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