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焦作市政府采购工作要点》发布
焦财采购[2012]1号
关于印发《2012年焦作市政府采购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县(市)区财政局,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为进一步全面推进我市政府采购规范化、精细化、科学化管理,开展“政府采购提升年”活动,完善政府采购制度体系和监督机制建设,加快电子化政府采购工作步伐,市采购办制订了《2012年焦作市政府采购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单位工作实际,妥善部署,认真落实。
附件:2012年焦作市政府采购工作要点
二0一二年三月十二日
2012年焦作市政府采购工作要点
2012年我市政府采购工作以省政府采购工作为指导,开展“政府采购提升年”活动,扩大政府采购范围和规模,完善政府采购制度体系和监督机制建设,加快电子化政府采购工作步伐,进一步全面推进政府采购规范化、精细化、科学化管理。
一、强化政府采购预算管理
细化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加强政府采购计划管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预算和我市行政事业单位通用资产配置标准执行采购。推进政府采购管理与预算编制、资产管理、绩效评价和资金支付的有机融合,增强预算执行力和约束力。
二、研究探索公共服务类采购模式
研究建立政府购买社会服务制度,加大对服务类采购项目的实施力度,争取将更多的公共服务、专业服务等纳入政府采购范围,拓展服务类采购领域。探索公开招标标准以下与工程有关的勘察、设计、监理、小型装修等服务类项目的采购模式。
三、进一步完善政府采购制度体系建设
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和代理机构日常考核动态管理制度、评审专家日常考核评议制度,进一步制定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体系。制定《供应商询问质疑处理办法》、《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考核管理办法》等办法制度,解决监督管理和操作执行中规定不明确的问题,建立健全监督考核长效机制,提升我市政府采购工作规范化管理。
四、加强政府采购从业人员的培训
利用手机短信、网上学习、在线培训、在线考试和邀请国内知名专家讲座等平台形式,加强对采购人、评审专家和采购代理机构的培训工作,提高政府采购从业人员业务水平和职业道德,增强采购自觉性,规范评审程序和操作执行行为。
五、加大政府采购监督检查力度
落实省厅“政府采购提升年”主题活动,创新监管手段,提高监管水平。按照焦作市《代理机构监督考核办法》、《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实行动态考核管理通知办法》等规定要求,加强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考核检查,健全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加强对评审专家的现场管理,进一步规范评审专家行为;依法做好供应商投诉举报处理,加大对违法违纪行为的处罚力度;加强对协议供货和定点采购供应商履约行为的监管,规范我市政府采购市场管理。
六、继续推进电子化政府采购工作
按照省厅和我市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推广实施方案,进一步加大我市电子化政府采购推广力度,实现电子化政府采购协议供货网上交易、推广应用网上竞价、尝试使用网上招投标等功能模块,促进我市政府采购工作科学化管理。
七、积极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
深入贯彻节能减排的政府采购政策,加大绿色采购力度;大力推进实施《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拓宽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融资渠道,探索建立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长效机制。围绕我市中心工作,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作用,积极服务好国家、省、市重点项目和民生工程的采购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