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郑州代理机构年度考核:两家优秀两家合格
郑州市政府采购信息公告
(2012年第2号)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财政部第19号令)第8条规定和《郑州市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考核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要求,郑州市财政局联合市监察局、市审计局等部门共同组成考核组,于3月12日—3月16日,对代理市本级政府采购业务的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河南省机电设备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和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四家代理机构2011年政府采购业务代理工作情况进行考核,现将考核的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考核分为项目考核和综合考核两部分,其中项目考核包括:委托协议的签订、采购文件编制、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及时间、评审专家抽取、收取费用标准、政府采购政策功能落实、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廉洁准入制度的落实、评审专家的日常考核等内容;综合考核包括:政府采购法律制度的执行、内部管理机制、政府采购方式的执行、档案管理、服务质量等内容。
本次考核采取自查与重点核查相结合的方式。考核小组按20%的比例随机抽取各代理机构项目,经综合评价,四家代理机构均能够认真执行政府采购法及相关规章制度;政府采购方式的执行符合规定;采购程序基本规范;操作执行能力、服务质量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信息统计报表报送及时、准确;较好地完成了市直预算部门或单位委托的采购事项的代理工作。
通过考核发现,四家采购代理机构在本年度业务代理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
(一)内部管理制度不太健全。个别代理机构制定的内部管理制度不太全面,并且管理制度多年不变,没有根据实际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及时完善、制定新的管理制度。比如: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缺少有关如何提升业务质量、服务质量的管理制度;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虽然有一项关于质量控制的若干规定,但是制度内容太简单,约束力不强。
(二)政府采购政策功能落实不到位。部分代理机构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在招标采购文件中体现不全,如:环保产品、节能产品、供应商信用评估等,在招标采购文件的评标办法和标准中体现不完整,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河南省机电设备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均存在上述问题。
(三)信息公告发布不规范。四个代理机构均存在政府采购信息发布不规范现象,不符合《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财政部第19号令)的规定。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郑财谈判(2011XDDL)7号项目的更正公告未在郑州市财政局外网上发布;河南省机电设备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郑财公开(2011JDDL)1号项目的招标公告未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四)标书售价较高、财务管理不规范。按照财政部第18号令规定,招标文件售价应当按照弥补招标文件印制成本费用的原则确定,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个别代理机构财务管理制度不完善,存在招标文件售价、中标服务费收取较高问题。如河南省机电设备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郑财谈判(2011JDDL)2号、3号、4号项目,标书售价分别为500元、200元、200元,按规定谈判项目标书每份售价100元;郑财公开(2011JDDL)1号、4号、6号、谈判(2011JDDL)2号项目代理服务费收取均超出了规定标准;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郑财公开〔2011WXDL〕31号分十二个标段出售标书,每份300元,标书售价超出了规定标准。
(五)委托协议鉴定不够规范。个别代理机构在委托协议签订方面,存在签订不及时、缺项、漏项的现象,如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签订的委托代理协议书,有的是没按规定签订委托协仪,事后补签的;有的是委托协议内容不完整,无时间和法人签字等内容。
(六)政府采购档案管理不太规范。在政府采购档案管理的规范性、完整性方面,四个代理机构均存在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材料(信息发布网页)不齐全的现象;河南省机电设备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档案资料没有装订成册,档案资料归档不及时。
考核结果: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综合评定等级为优秀,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河南省机电设备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综合评定等级为合格。
二○一二年四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