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烟台全面推行政府采购标准化
烟台全面推行标准化 力求均衡发展
图为烟台市政府采购标准化培训现场。
日前,山东省烟台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烟台市采购办”)相关负责人向《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介绍了该市2012年将抓好的几项重点工作:在全市范围内全面推行政府采购标准化,进一步加强对代理机构从业人员的管理和政府采购重点环节的监管,加大对政府采购违法供应商的惩处力度。其中,标准化建设已于今年1月1日起正式在全市范围内推行。
近年来,烟台市坚持以加强采购监管为重点、以继续创新为目标、以抓管理带队伍为保障,解放思想,开拓创新,推动该市政府采购工作始终走在前列。
据了解,2011年烟台全市采购额达到91.8亿元,节约资金12.59亿元。市本级共完成政府采购项目360个,实现采购额13亿元,节约资金1.47亿元,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推行标准化是发展趋势
程序规范是保障政府采购工作依法有序进行的基础。
为了顺应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发展趋势,解决政府采购监管过程中遇到的新矛盾、新问题,进一步发展完善烟台政府采购运行模式,2011年下半年,烟台市采购办集中精力进行了政府采购标准化建设,组织县市区政府采购监管人员和代理机构业务骨干,对政府采购预算管理、计划管理、采购方式审批、采购活动组织、合同管理、履约验收管理、结算付款、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等环节予以细化,并选取空调、建筑工程、市政工程等公开招标重点项目进行归类对比,把共性、关键条款规范化,制定出统一的招标文件范本,最终形成了《烟台市政府采购标准化》文件。
该负责人介绍说,标准化的实施将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各环节的运行,解决政府采购运行与监管中遇到的细微问题,有效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同时,标准化在烟台全市范围内的推行将极大地促进各县市区政府采购工作的发展,改变县市区政府采购工作发展不平衡的现状,进而实现全市政府采购工作的全面均衡发展。
据悉,为了切实抓好政府采购标准化的贯彻落实工作,2012年烟台市将加强政府采购标准化建设的教育宣传力度,做好县市区政府采购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使他们充分认识到实行标准化的必要性和重要性;重点加强对县市区的引导与督导,在为县市区提供标准化培训与技术支持的同时,加强对标准化贯彻落实的监督与考核,把标准化落实情况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有效提高县市区推行政府采购标准化的积极性;强化对集中采购机构业务代理情况的考核,采取奖惩结合的方式,对在标准化推行过程中表现突出的集中采购机构进行表彰奖励,落后的予以批评惩罚,确保政府采购标准化的全面落实。
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统一备案
为了全面提升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从业人员的服务水平,更好地规范其政府采购行为,烟台市2012年将依据《关于加强全市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从业人员管理的通知》,进一步加大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从业人员的管理力度,提升队伍整体素质。
“我市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从业人员,必须持有山东省财政厅颁发的《从业资格证》,而且还要参加我们统一组织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从业人员考试,成绩达标并取得《烟台市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从业人员上岗证》之后,才能在我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政府采购工作,代理采购业务。”该负责人告诉记者。
同时,烟台市采购办还将落实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从业人员统一备案制。即把全市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从业人员,按照工作单位进行统一编号备案。
“变换工作单位继续从事政府采购代理业务的人员,必须重新参加我们组织的从业人员考试,成绩合格方可再次取得上岗证,从而进一步增强政府采购队伍的稳定性。”该负责人解释说。
此外,烟台市采购办会不断加强对代理机构从业人员执业行为的监管。从业人员如有违规行为将被记录在案,对因个人行为造成政府采购重大事故的,一经查实,将分别给予警告、暂停业务代理资格直至终生禁止进入烟台政府采购市场等处罚,从而进一步规范代理机构从业人员的执业行为,打造专业廉洁的政府采购队伍。
引入专家审查采购文件机制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针对规模、金额较大的重大政府采购项目,为了避免因采购文件的技术参数存在倾向性而引发供应商质疑投诉,2012年烟台市采购办拟在采购文件制定过程中引入专家审查机制,即由代理机构组建评审委员会,由专业人员对采购文件的技术参数进行审查,以确保参数无倾向性、无排斥性,严把标书制作关,防止采购人通过设置有倾向性的技术参数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确保政府采购活动的公平、公正。
今年烟台市采购办还将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定点服务管理。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不断探索政府采购定点管理的新思路、新方法,通过改造升级车辆信息管理系统,补充完善信息内容,实现对车辆定点维修、加油等信息的实时监控;强化对定点服务单位的培训,促使定点服务单位逐步实现服务标准化、管理制度化,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加强对定点服务单位的日常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的定点服务单位,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通报、取消定点资格等处罚,力争在规范定点服务管理方面有所突破。
此外,针对政府采购活动中存在的供应商弄虚作假、恶意投诉、围标陪标串标等违法违规行为,烟台市将加大打击力度。
他们的主要做法有,在标准化招标文件范本中,对投标人业绩审核的内容进行了修改,主要是降低了评分细则中业绩的分值,缩小提供虚假业绩供应商的获利空间;明确说明业绩为“以某年至今完整的、已完工的供货及安装合同原件为准”,既避免了供应商钻空子,也为监管部门对违规供应商的查处提供了有力依据。
同时,对出现围标陪标串标及恶意投诉等行为的供应商,加大查处及惩治力度,逐步建立不良供应商库,将查实存在违规行为的供应商直接列入黑名单,在1~3年内禁止其进入烟台政府采购市场,并在相关网站上公开通报,切实提高供应商违法违规的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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