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连续三年节支率居山东全省第一
日照 打造电子化平台 实现统一监管
山东省日照市首次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以摇号方式确定承办拍卖的机构。
近日《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了解到,山东省日照市2011年电子化监管工作做得有声有色。
在此项工作的带动下,该市全年完成政府采购合同额19.73亿元,同比增长5.65%,节约财政资金4.13亿元,综合节支率达到17.29%,连续三年节支率位居山东全省第一。
“目前我市政府采购范围已覆盖到办公自动化、环保科研、医疗等专用设备,车辆保险与购置、地质勘探测绘、道路和市政公用设施建设等货物、服务、工程类项目,进入了‘大采购’范畴。过去的一年我们始终坚持依法监管、规范操作、提高效益、廉洁采购的理念,在源头预防和治理腐败、节约资金等方面效果显著,充分发挥了政府采购作为财政监督手段、调控经济社会发展的职能。”山东省日照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主任刘军向记者介绍说。
逐步完善电子化监管手段
“2011年我们将市直353家预算单位的政府采购活动都纳入了电子化监管系统进行管理,把采购单位、财政内部业务科室、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专家评委五种角色和部门监督全部纳入到统一的管理平台之中。”刘军介绍说。
据了解,日照市还将政府采购预算指标管理、采购计划申请审核、委托协议签订、招标文件审核、评审专家抽取、采购公告审核、采购合同备案、项目验收信息、资金支付、数据查询等十个环节,全部纳入到政府采购电子化监管系统,实现了对政府采购全流程的网上管理与实时监督。
该系统既可以对预算指标、计划审批、合同登记、资金支付等分项目查看,也可以根据预算执行进度、计划执行进度、资金支付进度等按部门单位查询,还可以按照采购资金来源、组织形式、品目类别等依条件检索,基本实现了政府采购执行进度及时反馈,采购数据统计报表随时生成。
此外,财政内部各部门科室、政府采购监管部门、采购单位、代理机构均可以按照各自职责与操作权限使用政府采购监管系统,并查看有关工作进程和相关信息。
可以说,该系统实现了责任清楚、公开透明、公平公平、便于监督、提高效率等管理目标。
工程类项目采购占八成
近年来,日照市积极推动工程类项目纳入政府采购监管范围。该市规划展览馆、北海路和香店河建设、市委党校、市劳教所等重点建设项目相继纳入了政府采购监管范围。2011年该市工程类项目采购合同额已达到全部采购合同额的80%。
同时,该市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对计算机等七大类通用办公自动化设备继续实行协议供货制度,2011年协议供货额达757万元,基本满足了各单位“急小散乱”采购的需要。
通过组织10期集中打包采购,顺利完成了各单位数码照相机、摄像机、空调等同类设备的采购工作,进一步提高了政府采购的规模效益。
首次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以摇号方式选择确定承办拍卖被查封的涉案房地产的机构,通过询价方式选择确定评估被查封的涉案房地产市场价值的机构,并配合市检察院对查封的5处涉案房产进行拍卖,836.7万元拍卖收入及时上缴了国库。
严格政采预算编制和执行
近年来日照市不断强化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和执行。按照依法采购、规范操作的原则,开展政府采购活动必须先编制采购预算。在日照,市直各单位先按照政府采购预算申报采购计划,代理机构必须按照采购计划组织开展采购活动,做到“先预算后计划,无计划不采购”。
同时,工程项目政府采购须先进行投资评审。对于政府投资的工程类项目采购,招标采购前应该先由投资评审部门确定招标控制价,然后才能进入招标采购环节,做到了“先评审后采购,无评审不审批”。
此外,采购项目资金支付必须是在履约验收完成之后,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的项目资金,全部实行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负责审核确认每一份政府采购合同,集中支付中心按照核准的合同金额,将采购资金支付到中标(成交)供应商,做到了“先采购后付款,无采购不支付”。
2011年全年该市共审核政府采购项目资金6.65亿元,没有出现一笔差错,确保了财政资金的安全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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