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南宫政采价格扣除6% 中小企业受益
作者:见习记者 王小刚 发布于:2012-03-30 09:41:4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日前,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河北省南宫市政府采购办公室(以下简称“南宫市采购办”)立足本市实际,以落实该办法中“价格扣除”等相关规定为抓手,协助该市3家中小企业在招标采购活动中成功中标,受到了该市中小企业界的一致欢迎。
南宫市采购办主任宋瑞华对《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说:“通过认真落实中央政策,我们为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了切实的帮助,也促进了我市财政税收相关工作的开展。接下来,我们会密切跟踪工程质量,做好回访工作,并组织针对采购人和供应商的培训,打消部分采购人因对中小企业不了解而产生的顾虑。今后,我们会通过《政府采购信息报》等媒体,加大宣传力度,以增进公众对政府采购活动的认识和理解。”
在这次采购活动中成功“分得蛋糕”的几家中小企业,对南宫市采购办支持中小企业的做法非常认同。其中一家公司的总经理贾艳辉对《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说:“在这个采购项目招标中,我们得到了6%的价格扣除,相当于降低了2.7万元的报价。南宫市采购办落实相关政策,为我们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创造了有利条件,给我们带来了实实在在的好处。我们一定会做好自己的工作,不辜负期望。”
南宫市采购办主任宋瑞华对《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说:“通过认真落实中央政策,我们为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了切实的帮助,也促进了我市财政税收相关工作的开展。接下来,我们会密切跟踪工程质量,做好回访工作,并组织针对采购人和供应商的培训,打消部分采购人因对中小企业不了解而产生的顾虑。今后,我们会通过《政府采购信息报》等媒体,加大宣传力度,以增进公众对政府采购活动的认识和理解。”
在这次采购活动中成功“分得蛋糕”的几家中小企业,对南宫市采购办支持中小企业的做法非常认同。其中一家公司的总经理贾艳辉对《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说:“在这个采购项目招标中,我们得到了6%的价格扣除,相当于降低了2.7万元的报价。南宫市采购办落实相关政策,为我们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创造了有利条件,给我们带来了实实在在的好处。我们一定会做好自己的工作,不辜负期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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