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蚌埠首次开展联合检查 规范招标采购
作者:王少玲 通讯员 卢勇 发布于:2012-03-28 10:45:4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近日,安徽省蚌埠市财政局联合该市审计局、监察局、国资委、住建委、招标局等部门,并邀请蚌埠市人大、市政协相关工委参加,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政府采购、建设工程、产权交易专项联合执法检查活动。
据了解,本次检查旨在全面贯彻《蚌埠市招标采购交易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和《蚌埠市建立招标投标统一市场的若干规定》,进一步规范招投标各方行为,净化招投标市场。
“此次检查是《蚌埠市招标采购交易监督管理暂行办法》颁布以来首次实施的涉及工程、采购、产权的全领域招投标执法检查。主要检查2010年、2011年两年蚌埠市本级与区(管委会)所有政府采购、建设工程以及产权交易类项目的招投标及履约情况。”蚌埠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科科长卢勇说道,检查自今年2月开始至3月底结束,分为自查、重点检查和验收总结三个阶段。专项检查采取自查自纠与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依法处理。检查结果将报告蚌埠市招标采购市场管理委员会,并予以通报。
据介绍,在专项检查工作过程中,相关部门会准确运用法律和政策,严格履行查办程序,排除干扰,秉公办事,以防检查工作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切实做到依法行政,公正严格。同时,蚌埠市各区(管委会)在专项检查过程中要做好自查自纠、重点检查、整顿提升等各环节工作,彼此协调配合、相互沟通,建立有效的工作机制,形成合力,确保此次专项联合执法检查工作圆满完成。
据了解,本次检查旨在全面贯彻《蚌埠市招标采购交易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和《蚌埠市建立招标投标统一市场的若干规定》,进一步规范招投标各方行为,净化招投标市场。
“此次检查是《蚌埠市招标采购交易监督管理暂行办法》颁布以来首次实施的涉及工程、采购、产权的全领域招投标执法检查。主要检查2010年、2011年两年蚌埠市本级与区(管委会)所有政府采购、建设工程以及产权交易类项目的招投标及履约情况。”蚌埠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科科长卢勇说道,检查自今年2月开始至3月底结束,分为自查、重点检查和验收总结三个阶段。专项检查采取自查自纠与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依法处理。检查结果将报告蚌埠市招标采购市场管理委员会,并予以通报。
据介绍,在专项检查工作过程中,相关部门会准确运用法律和政策,严格履行查办程序,排除干扰,秉公办事,以防检查工作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切实做到依法行政,公正严格。同时,蚌埠市各区(管委会)在专项检查过程中要做好自查自纠、重点检查、整顿提升等各环节工作,彼此协调配合、相互沟通,建立有效的工作机制,形成合力,确保此次专项联合执法检查工作圆满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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