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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政采全面提速提效

作者:王少玲 发布于:2012-03-19 10:06:58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给力2011大运会 服务政府中心工作

    如果非要评选2011年深圳市政府采购工作最大的亮点,那就要算2011年8月12日在深圳举办的第26届世界大学生夏季运动会(以下简称“大运会”)的筹办过程中,该市政府采购非常给力的表现。

    可以说,大运会的顺利召开离不开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和各级集中采购机构从业人员的默默付出与辛勤劳动。他们夜以继日地开展工作,通过政府采购全力支持大运会,为大运会的成功举办“保驾护航”。

    正是因为有了他们高效率的工作和服务,大运会的硬件设施和软件条件得到了参赛代表团及运动员的连连称赞,向全世界展现了深圳作为我国改革开放窗口城市的风貌。

    2011年,深圳市政府采购工作紧紧围绕大运会项目采购和重点改革事项,建立健全制度体系和监督机制,创新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加强服务意识和服务水平,积极发挥政府采购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政策功能导向作用。

    在各项基础工作的带动下,深圳特区政府采购规模实现快速扩增,全年达到172.1650亿元。

    严格执行政策 促规范采购

    据深圳市财政委员会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相关负责人介绍,为了确保大运会政府采购项目切实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在审批采购方式时,要求大运会项目采取公开招标或公开征集供应商竞争性谈判的方式采购,并主要在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平台组织实施。

    对于大运会文化创意类产品和服务项目,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则会同大运会相关部门制定了《大运会文化创意类产品和服务采购管理规定》,明确了该类项目的采购方式和采购流程,做到严格依法依规开展政府采购;对于特别紧急或具有排他权的大运会赞助商定向采购项目,在满足特定条件的情况下,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同意采取单一来源方式或通过自行采购实施。

    对于不属于特别紧急或具有排他权的大运会赞助商定向采购项目,则必须根据实际情况审批采购方式,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

    不定期检查 核实项目执行情况

    除了在政府采购方式的选择上加以规范外,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还不定期地开展对大运会采购项目执行情况的跟踪检查,多管齐下,确保大运会项目采购顺利进行。

    深圳市财政委员会的资料显示,为了加强对大运会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督检查,自2011年初开始,深圳市财政委员会便主动牵头,联合纪检监察等部门成立政府采购监督检查小组,不定期开展大运会项目的跟踪检查,重点检查赞助项目的执行情况。

    2011年2月24日,政府采购监督检查小组首先开始了解大运会赞助项目、尤其是家具项目的实施情况。

    6月22日,监督检查小组又赴大运村了解专用物资设备采购及定向采购执行情况,7月8日检查赞助企业和赞助收入情况、赞助款落实情况、赞助项目核价情况和验收情况等。

    之后,该小组又于7月13日到深圳市价格认证中心对大运会采购项目的核价过程进行调查了解。

    根据检查小组调查了解后提出的相关要求,大运会有关部门制定了产品检测和验收方案,从而明确了不同部门的职责分工,落实了赞助协议的相应条款,尤其是价格条款。

    由此可以看出,该检查小组为大运会筹备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制度先行 缩短大运会采购流程

    在确保大运会政府采购项目稳步实施、规范操作的同时,如何高效推进大运会的准备工作,就成为了摆在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部门面前的新“课题”。

    然而对于极富创新思维和锐意进取精神的深圳市政府采购从业者来说,此课题并不难。

    《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从该负责人的讲述中了解到,为了加快推进大运会项目政府采购实施进度,2011年2月24日,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出台了《关于加快大运会项目政府采购实施进度有关问题的意见》(深财购函〔2011〕232号),通过制定六大措施加快采购进度。

    据介绍,六大措施包括加强计划管理、明确采购时限、简化采购流程、缩短公开征集时间、实现深圳市区联动以及扩大预选采购范围等。

    其中,对预算金额小于500万元的大运会采购项目,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授权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直接按公开征集供应商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公开征集时间为5~10天。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此基础上适当延长或缩短。

    “如果遇到大运会项目公开招标或公开征集谈判失败的情况,则由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根据评审委员会的意见,审查决定是否转为其他方式采购,并经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负责人签字确认后组织实施。”该负责人补充说,待政府采购活动结束后,操作机构应该就这些项目定期到监管部门备案。

    上述措施大大缩短了采购流程和时间,有力支持了大运会项目采购提速提效,得到了采购单位的认可。

    此外,针对大运会赛事组织过程中可能发生的突发性、应急性采购支出,深圳市财政委员会还起草了《深圳市大运会紧急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并于7月29日正式印发。

    该办法明确,对于2011年8月1日~31日期间发生的大运会紧急项目,在采购资金落实的情况下,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可以采取竞争性谈判、跟标采购、自行采购等形式组织采购,在确保大运会紧急项目依法、合规采购的同时,既能高效、便捷地满足采购需要,又能充分体现大运会项目“特事特办、急事急办”的要求和理念。

深圳特区政府采购条例暨特区政采工作专题报道:

1、先行先试 深圳政采彰显特区精神

2、深圳政采紧抓评审决策关键 推出全新专家库

3、刘友亮:出台细则 增强深圳政采条例可操作性

4、深圳特区政采条例亮点纷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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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深圳政采全面提速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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