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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协议供货按计划采购

作者:鲁欣 发布于:2012-03-09 10:26:52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2011年天津全市完成政府采购预算210.5亿元,实际采购支出175.5亿元,节约资金35亿元,综合节支率为16.6%。与2010年相比,采购预算增加42.1亿元,增长25%,实际采购支出增加41.1亿元,增长31%。这是《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日前从天津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以下简称“天津采购办”)了解到的数据。

    天津采购办负责人介绍说,过去的一年该市以拓展采购范围和扩大采购规模为出发点,进一步优化采购品目结构,科学制定了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以完善诚信体系建设为目标,认真查找以往诚信管理中存在的缺失和制度衔接的薄弱环节,重新制定印发了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管理的相关规定,促进供应商依法竞争、有序竞争。

    改进管理手段 全面推广电子化

    “2011年我们不断加快信息化建设步伐,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开发建立政府采购管理系统,并在全市范围内推广应用,通过现代化手段进一步提高了政府采购工作效率。”该负责人说。

    据了解,在信息化建设上,一方面,天津采购办启用了政府采购信息管理系统,实现电子化运作。即按照信息管理平台开发的时间节点和目标要求,研究解决管理与执行的系统整合、数据交换和共享等系统建设的重大问题,完成了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软件一期开发工作,初步实现政府采购预算与计划编报、采购方式审批与进口产品审核、政府采购信息发布、评审专家与监督员抽取、合同备案等功能模块的在线运行。

    另一方面,做好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的推广应用。从2011年9月份开始,天津市财政局面向市属一级二级预算单位、区县财政部门及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近千家单位,分六期开展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的操作培训,讲解各功能模块的具体操作步骤,听取进一步改进平台的意见和建议,并从11月份开始全面实行“网络化、无纸化”管理模式,实现政府采购网上管理与执行、市级与区县间的互联互通。

    强化计划执行 推进精细化管理

    为了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效率,简化采购程序,天津采购办依托电子化信息管理平台,将采购计划编报、审核及下达等诸多功能全部通过互联网予以实施,缩短了采购项目运作周期。据统计,自2011年11月份信息管理平台推广应用以来,该市通过互联网下达采购计划共计17亿元,占全年采购计划总额的20%以上,保证了年底各类项目的顺利实施。

    同时,2011年天津市还逐步完善计划编报机制,将协议供货和定点采购项目纳入计划编报范围;在计划编报指标中增加关于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等审核内容,促进采购人增强计划编报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此外,天津采购办还建立健全了政府采购计划反馈机制。“我们及时梳理采购计划执行情况,增强采购计划与采购预算、采购执行与采购计划的对比分析,推动政府采购预算和计划编报工作的细化与改进,实现了预算、计划和执行的有效衔接。”该负责人说。

    开展培训考试 加快职业化进程

    2011年天津市以推进政府采购职业化进程为目标,面向全市44家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757名从业人员,先后组织了4期培训班,通过讲解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该市制定的有关规章制度、代理业务操作规范、代理机构应遵守的代理行为规范和从业人员应具备的基本素质等内容,力求提高从业人员的业务素质。

    为了巩固培训成果,天津采购办于2012年1月组织政府采购从业人员参加业务考试,并对考试合格人员颁发证书。考试结果同时列入对代理机构资格审核的内容。

    此外,天津采购办还不断扩大评审专家和监督员的征集范围,扩充不同类别的评审专家共300余人进入专家库;进一步完善考核奖惩机制,开展评选表彰工作,授予来自不同行业、不同领域的20名评审专家和10名监督员优秀专家和监督员称号,推进建设一支熟悉政策流程、专业知识过硬、责任心强、正直廉洁的评审专家和监督员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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