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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进展顺利

作者:佚名 发布于:2012-03-08 14:43:48 来源:新华网

  让每一所学校都牢固安全――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进展顺利

  新华网北京3月7日电(记者吴晶)2012年2月,全国中小学春季新学期开学,一个消息让亿万学生的家长欣慰不已: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已开工学校12.9万所,开工项目30万个,开工面积占规划改造总面积的98%。

  2009年,为期3年的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正式启动,中央投入280亿元,地方各级政府投入2000多亿元,对3亿多平方米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舍进行加固改造。各地牢固树立校舍安全的责任意识,纷纷确立“一把手”督办的管理制度,因地制宜、科学统筹、严控质量,中小学校舍正在成为建得最牢固、民众最放心的建筑。

  “一把手工程”加速推进

  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切实把校安工程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加大投入,加强管理,加快进度,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工程目标任务――这是江苏省政府对全省校安工程实施工作提出的明确要求。

  校安工程启动后,各地迅速确立“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成员单位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将财力、物力、人力全部集中到校安工程这一民心工程上来。

  广东省政府提出要重点做到“六个确保”:确保责任落实,确保统筹推进,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确保投入到位,确保工程进度,确保工程实施工作公开透明。

  黑龙江省政府提出三点要求:各级政府按分担比例落实资金,要不断强化工程质量与资金管理,采取一月一通报、一季一检查、一学期一考核的方式全力推进工程实施。

  地方各级政府认真贯彻中央指示,优先安排校安工程资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安排38.43亿元地方政府债券,专项用于校安工程建设。云南省各级地方政府分层出台了校安工程收费减免政策和办法,2010年全省减免有关费用达3.5亿元,有效降低了建设成本。

  目前,内蒙古、广西、重庆、云南、西藏、宁夏、陕西、河北、山西、吉林、安徽、湖南、北京、天津、上海、辽宁、福建、山东、广东等19个省份规划改造项目已全部开工。其他地区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工作也在有条不紊推进。

  “项目精细化管理”确保质量

  2011年5月,湖南省宁乡县的最后一栋D级危房被拆除,师生和家长们一直悬着的心终于落了地。在校安工程实施过程中,宁乡县政府始终坚持“生命比知识更重要”的理念,加固改造C级校舍2.4万平方米,拆除D级校舍3万平方米,新建校舍18万平方米。

  上海印发《校安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工作办法》,严格要求按照国家验收标准和验收程序对校安工程竣工项目进行验收,确保工程质量,确保不留新的安全隐患。

  浙江要求各市、县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建立“四项制度”: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严把“五道关口”:设计关、招标关、施工关、监理关和竣工验收关,真正把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做成“精品工程”和“放心工程”。

  安徽提出“工作薄弱地区不放过,建设施工薄弱环节不放过,安全事故不放过”。同时规范招投标行为,实行独立巡查制度和重点监管制度,强化施工方、监理方和校方三方责任管理。

  校安工程的实施也促进了各地在教育建设项目管理上的规范化、制度化和精细化。

  重庆市丰都县严把规划、申报、执行三个关口,健全校安工程建设项目廉政合同管理、情况通报、项目目标考核三项机制,强化项目学校、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三方责任。

  安徽省临泉县组织勘测工程技术人员和校安办工作人员深入各校安工程项目学校进行勘察、测绘,同时委托阜阳市土地勘测规划院代理申报,在较短的时间内,集中为谭棚镇中心学校等45个校安工程项目学校办理了土地使用证。为后期办理建设规划、施工许可证等项目建设手续打好了基础。

  海南省昌江县成立县中小学校安工程服务推进小组,建立“一个项目、一名领导、一套班子、一抓到底”的“四个一”校安工程服务推进机制,保证每个项目的规划、工程技术指导、监督检查和竣工验收等各项工作都有一名领导、一套班子全程负责指导、管理和监督,直至项目交付使用。

  督查与考核确保长效

  2011年,福建省惠安县组织有关人员深入现场,对全县31个校舍安全工程项目的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进行了拉网式督查。督查组共发出督促整改通知书1份,停工整顿通知书1份,当场纠正45条质量安全隐患。

  北京印发《房屋建筑使用安全管理办法》,要求学校、幼儿园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建筑,每5年进行一次安全评估;达到设计使用年限需要继续使用的校舍,每2年进行一次安全评估;山西充分发挥各级教育督导机构的督政作用,实现对校安工程督导检查全覆盖;江苏要求各级审计机关对校安工程项目开展全覆盖跟踪审计,督促已完工项目及时开展决(结)算审计;福建印发《校安工程巡查考评办法》,强化质量监管,提高督查效能。

  部分省市将校安工程纳入干部考核,让校舍安全和质量真正成为当地领导改革和发展教育事业的“紧箍咒”。

  浙江省校安办在全省范围内共组织开展了5次检查,并将检查结果通报各市、县党政主要领导。

  安徽把校安工程纳入各级政府目标管理考核范围,印发了《安徽省2011年度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考核办法》。

  青海进一步落实校安工程督查“处室包干、干部联点”制度,要求各包干处室负责人带队检查每季度不得少于1次;联点干部每季度至少蹲点10天以上。

  广东把校安工程纳入公共教育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予以重点考核,把工程实施纳入党政干部工作责任督导考核事项。

  从中央到地方,从省市到基层,各级政府不断创新办法,加强对校安工程的全程监督。

  宁夏选派52名土木工程专业大学生志愿者进驻25个市、县的校安工程建设工地,对工程建设情况进行现场监督检查。

  浙江省舟山市制定了《舟山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责任追究制度》;安徽省蚌埠市淮上区实行校安工程日报告制度;福建省漳州市专门设立以奖代补专项资金400万元,对工程进度快、质量好的县(市、区)及项目学校进行奖补。

  同时,各地为校安工程建设项目建档,让每一栋校舍的都有了安全档案。通过不断拓展校舍信息管理系统的功能,我国将逐步实现对校舍安全状况的动态管理,为中小学信息化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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