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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财政厅对继续做好家电下乡工作提出新要求

作者:财政 发布于:2012-03-08 14:43:48 来源:财政部

 

为了在政策实施期内继续做好全区家电下乡工作,更好地保障全区农民群众的权益和家电下乡政策的实施效果,根据财政部《关于继续做好家电下乡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全区家电下乡工作实际情况,自治区财政厅于近日下发通知,对继续做好全区家电下乡工作提出新要求:

一是高度重视家电下乡工作。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大监管工作力度,毫不松懈地抓好政策执行监管

二是及时兑付家电下乡补贴款。县级财政部门要及时拨付补贴资金,执行中财政补贴资金如有缺口,县级财政要先行垫付,保障补贴兑付需求。乡镇财政部门要认真审核申领补贴材料的真实性,符合补贴兑付条件的,要及时足额兑付到位。

三是严格落实家电下乡监管规定。各地财政部门要会同商务等部门,进一步加大日常检查、抽查力度。要特别加强对中标流通企业和代审代垫网点的日常监管,严格执行有关回访和核查规定,并提高实地抽查比例,发现问题必须及时查处。

四是加大责任追究和处罚力度。各市、县财政部门要会同商务等部门加强对基层家电下乡工作的督导和监管效果的抽查,适时开展专项检查。发现行政主管部门监管不力或对违规行为处理不及时、不到位的,要视情节,依法依规对相关部门以及责任人予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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