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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公务员两年考核不称职将辞退

作者:佚名 发布于:2012-03-07 16:55:38 来源:法制晚报

  被定为基本称职的予以行政告诫被定为不称职的予以降职--

  两年考核不称职公务员将辞退

  本报讯(记者白冰)公务员晋升、奖励不能"论资排辈、轮流坐庄",而要以年度考核结果作为调整职务、级别、工资及奖励、培训、辞退的依据。对于年度考核被定为连续两年不称职的,将予以辞退。

  记者上午从人力社保局获悉,本市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公务员考核工作的意见》。考核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次。

  市人力社保局要求各区县、市级机关的单位,要增强考核工作透明度,形成奖优罚劣、评先促后的考核导向,杜绝论资排辈、轮流坐庄、以偏概全。

  同时,要进一步完善评价指标体系,使考核评价标准清晰、考核结果易于量化。相关部门还要根据年度考核结果,分析考核对象的能力素质结构,有针对性地安排培训、轮岗和挂职锻炼,合理调整使用公务员。

  公务员年度考核结果应作为调整公务员职务、级别、工资以及公务员奖励、培训、辞退的依据。对年度考核连续三年以上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晋升职务时优先考虑。

  绩效管理奖金发放要与年度考核结果挂钩,年度考核基本称职人员酌情减发绩效管理奖金,不称职人员不发绩效管理奖金。

  公务员年度考核结果对于年度考核被定为基本称职的,予以行政告诫

  对于年度考核被定为不称职的,予以降职

  对于年度考核连续两年不称职的,予以辞退

  公务员年度考核标准"量化"

  公务员年度考核量化评分标准包括德、能、勤、绩、廉等五方面。其中,"德"分为政治品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等四部分。

  评优标准

  能“始终做到亲孝和睦、情趣健康、慎独慎微,严格要求自己和家人”的,家庭美德可被评为优

  能“讲操守、重品行,能带头树立并主动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有良好的个人修养和公众形象”的,社会公德可以被评为优

  能“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敢于担当和碰硬,不退缩、不推诿、不扯皮;法制观念强、严格依法行政;认真遵守组织原则;有明确的岗位意识、履职意识;工作到位、及时补位”的,职业道德可以被评为优

  能“理论素质高,理想信念、宗旨意识、大局观念,模范遵守执政纪律”的,政治品德可以被评为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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