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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肉菜流通追溯体系采购项目力避版权纠纷

作者:韩 冰 发布于:2012-03-05 10:09:59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济南 力避版权纠纷 助建肉菜流通追溯体系

 
  近日,济南市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济南采购中心”)受济南市商务局委托,圆满完成了济南市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项目的公开招标工作。
  
  《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日前从济南采购中心获悉,该项目的采购预算金额为1400万元,中标价格为898万余元,节支率高达35.8%,有效地节约了财政资金,最大限度地发挥了集中采购的优势。
  
  运用一期成果 实现全国联通
  
  据调查,目前我国肉类蔬菜生产和流通的组织化程度均较低,技术水平相对落后,索证索票、购销台账制度欠缺,管理难度大,这也成为了食品安全问题频发的原因之一。为了提高肉类蔬菜流通的信息化管理水平,解决肉类蔬菜流通来源追溯难、去向查证难等问题,商务部从2010年开始,计划用三年左右的时间,在全国36个大中型城市,建设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
  
  济南采购中心主任李深河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提到,济南作为第二批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试点城市,已于2011年6月完成了肉品质量安全信息追溯系统的一期建设工程,建成了济南市肉品质量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平台,在5家生猪定点屠宰场、1个外埠肉集中查验点、13家大型超市安装肉类追溯系统,目前,均已投入正常使用。
  
  “本项目是将济南市肉品质量安全信息追溯系统的一期工程成果纳入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实现肉类蔬菜追溯体系在全国范围内互联互通的目标;在2家大型批发市场、30家社区菜市场、50家大中型超市、20家团体采购单位、600家肉品专卖店建设肉类蔬菜流通追溯系统。”
  
  李深河谈到:“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是一项惠民工程,济南采购中心作为集中采购机构,有责任、有义务把它做好。”
  
  济南采购中心采购二部相关项目负责人告诉记者,为了保证项目的顺利进行,济南采购中心的工作人员在接到采购任务后,还专门认真学习了商务部、财政部下发的《关于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试点指导意见的通知》。
  
  用标书明确权责 防止标后纠纷
  
  上述项目负责人介绍说,为了确保采购文件的科学合理,济南采购中心先后两次组织专家对采购需求进行论证,与采购人、论证专家反复推敲采购文件内容,从严把关。
  
  济南采购中心工作人员张迎晓补充说,为防止中标产品出现版权或使用权纠纷,招标文件中明确规定,投标人须保证所提供产品具有合法的版权或使用权,本项目所采购的产品,如在本项目范围内、使用过程中出现版权或使用权纠纷,应由中标人负责,招标人不承担责任。
  
  此外,招标文件还规定,投标人必须保证解决项目所涉及的技术问题,如因技术原因无法满足用户的需求,由此产生的风险由投标方承担;本项目的技术方案和采购清单及配置要求中,如存在任何遗漏或缺陷,为保证项目的完整性和系统的实用性,投标人应在投标时即对投标方案和采购清单加以补充。
  
  张迎晓说,该项目共有13家供应商购买了采购文件,截至开标当日,有12家供应商参与了投标,节支率达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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