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公务用车统一保险采购工作顺利结束
作者:佚名 发布于:2013-04-28 10:34:22 来源:枣庄市政府采购网
为进一步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提高政府采购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规范公务车辆保险行为,强化公共财政支出管理,降低行政成本,确保公务用车安全高效运转,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依法组织了全市公务用车统一保险采购工作。
一个时期以来,政府公务用车存在着费用偏高,投资分散,保险服务缺位,保险容易索赔难等问题,为充分发挥政府采购的职能作用,促进我市政府采购车辆保险市场的持续健康发展,市财政局在广泛征求各方意见的基础上,于2013年3月18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委托山东正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以公开招标方式,组织实施了采购活动。招标公告发出之后,驻枣的十余家财险保险公司踊跃报名竞标。按照法律规定,为确保本次活动公平、公开、公正,正信招标有限公司从全省五个地市依法抽取了五位公务用车保险业内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由纪检监察、检察院等组成监督委员会。在公证处的监督下,于2013年4月12日,在枣庄市政务中心进行了开评标活动,经评标专家对10家投标公司认真审查和综合打分,最终确定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枣庄中心支公司、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枣庄中心支公司、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枣庄市中心支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枣庄中心支公司4家保险公司为我市公务用车统一保险服务单位。
按照招标文件约定,本次招标承保的险种有: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车上人员责任险、盗抢险、玻璃单独破碎险、车身划痕险、自燃损失险、新增设备损失险、发动机特别损失险、车载货物掉落责任险、救助特约险、不计免赔特约险及其他一切附加险种等。4家中标的保险公司一致承诺在车险标准费率的基础上,对各单位公务车辆保险(交通事故责任强制险除外)给予30%的统一优惠。同时,他们还专门针对公务用车特点提供车辆代为年检、美容、保养、洗车、酒后代驾等保险增值服务。
实行公务用车统一保险,不仅能够加强全市公务用车的保险管理,规范保险行为,而且对拓宽我市公共服务政府采购、提升政府采购良好形象和社会公信力将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一个时期以来,政府公务用车存在着费用偏高,投资分散,保险服务缺位,保险容易索赔难等问题,为充分发挥政府采购的职能作用,促进我市政府采购车辆保险市场的持续健康发展,市财政局在广泛征求各方意见的基础上,于2013年3月18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委托山东正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以公开招标方式,组织实施了采购活动。招标公告发出之后,驻枣的十余家财险保险公司踊跃报名竞标。按照法律规定,为确保本次活动公平、公开、公正,正信招标有限公司从全省五个地市依法抽取了五位公务用车保险业内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由纪检监察、检察院等组成监督委员会。在公证处的监督下,于2013年4月12日,在枣庄市政务中心进行了开评标活动,经评标专家对10家投标公司认真审查和综合打分,最终确定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枣庄中心支公司、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枣庄中心支公司、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枣庄市中心支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枣庄中心支公司4家保险公司为我市公务用车统一保险服务单位。
按照招标文件约定,本次招标承保的险种有: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车上人员责任险、盗抢险、玻璃单独破碎险、车身划痕险、自燃损失险、新增设备损失险、发动机特别损失险、车载货物掉落责任险、救助特约险、不计免赔特约险及其他一切附加险种等。4家中标的保险公司一致承诺在车险标准费率的基础上,对各单位公务车辆保险(交通事故责任强制险除外)给予30%的统一优惠。同时,他们还专门针对公务用车特点提供车辆代为年检、美容、保养、洗车、酒后代驾等保险增值服务。
实行公务用车统一保险,不仅能够加强全市公务用车的保险管理,规范保险行为,而且对拓宽我市公共服务政府采购、提升政府采购良好形象和社会公信力将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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