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规定房屋燃气不合格禁止出租
作者:佚名 发布于:2013-04-28 10:44:32 来源:新京报
新京报讯 (记者饶沛)从4月份到12月底,北京将检查居民燃气安全隐患,特别是对于出租房的直排式热水器、灶具无熄火保护装置等问题进行严查,拒绝配合检查者将由公安机关批评教育,房屋中介公司如出租此类问题房源将计入信用档案。
市市政市容委昨天再开新闻发布会表示,通过检查将对居民用户、出租房屋安装使用不合格的燃气器具进行全面统计,登记建档。对使用超期服役或者使用不带熄火保护装置的燃气灶具、直排式燃气热水器的,要告知用户立即更换,整改期间房屋要禁止出租。
全市燃气用户有大概524万户,其中519万是居民用户。市住建委还要求房地产中介要建立出租房屋燃气使用安全提示告知制度。对未进行告知义务的、出租问题房源,将计入房地产经济信用档案。
■ 服务
闻到室内有燃气味后的操作程序:
1闻到燃气味,先把阀门关上。
2开窗通风。
3不确定是否漏气时可以用肥皂水刷管道接口,发现冒泡漏气后立刻离开室内,到室外拨打96777北京市燃气集团燃气保修服务热线。
(原标题:房屋燃气不合格禁止出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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