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市财政局再次获评全省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作者:财政 发布于:2012-02-23 09:09:41 来源:财政部
新年伊始,从市委文明办传来喜讯,晋江市财政局被评为福建省2009-2011年度文明单位,受到省委、省政府的表彰。继 2006―2008年被评为省级文明单位标兵后,财政部门再次获评全省文明单位荣誉称号,连续十一届获此殊荣。
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文明部门的关心指导下,晋江市财政局始终坚持以党建带工建、团建、妇建、双拥共建,深入开展丰富多彩、积极向上的文明创建活动,形成了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确保财政队伍和财政资金“两个安全”,确保圆满完成各项财政工作任务。财政局先后荣获全国、全省财政系统先进集体,连续二届 “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全省“五一劳动奖状”,全国财政系统基层先进党组织,第八届“福建青年五四奖章集体标兵”,晋江市“大干150天,全力实施‘五大战役’”功勋集体等荣誉,2011年绩效评估暨“五大战役”考评位居市直单位第二名,民主评议政风行风连年位居市直单位首位。财政国库支付中心被评为全国、全省“青年文明号”、“巾帼文明岗”和省“工人先锋号”、“新长征突击队”、“三八红旗集体”。
财政部门决心以此次表彰为契机,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乘势而上,主动融入海西和泉州环湾发展建设,为我市加快建设现代产业基地、滨海园林城市,打造幸福晋江做出新的贡献。
本网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