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加强基层财政建设 提高为农服务水平
国家实施农村税费改革后,乡镇财政的职责发生了重点转变,特别是随着国家支持“三农”力度的加大和强农惠农政策的不断出台,通过乡镇财政下达的新农村建设资金、各项涉农补贴资金逐年增多,乡镇财政由向农民收钱转向给农民发钱,面对面服务农民群众、服务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成为新时期乡镇财政工作的主要职能。近年来,我市不断加强基层财政建设,基层财政服务服务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水平不断提高。
一、开展规范化财政所创建工作,强化公共服务能力。为适应财政惠农服务的新形势,积极开展了规范化财政所及惠民服务大厅创建工作。全市已创建规范化财政所24个,占全市乡镇财政所的39%;建设财政惠民服务大厅50个,占全市总乡镇数的81%。各乡镇投资20-30万元左右,建设80-100平方米左右的惠民服务大厅,按照补贴政策不变、资金分配权限不变、部门职责不变“三不变”的原则,整合各项补贴资金集中发放,实行“一本(卡)通”发放、“一站式”办结、“一体化”管理,打造资金发放收缴、信息咨询、管理服务、投诉监督为一体的财政惠民服务平台,做到了功能齐全、设施配套、流程规范、布局合理,真正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更为便利的服务。
二、充分发挥就近就地监管优势,强化监督职能。强化对惠农补助资金、项目资金和乡镇本级及村级资金财务的监督管理,确保各项涉农惠农资金使用安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一是强化对补助性资金的监督管理。事前重点对乡镇相关站所、学校、村组上报的数据实地核实和现场清查,确保补助对象基础资料完整、真实、准确;事中严格按照程序,扎实无误编制补助清册,监督并直接参与“一折通”存折打印发放;事后根据补助资金发放情况,有重点地进行抽查落实。二是强化对乡镇本级、村级资金和财务的监督管理。乡镇基本支出建立项目库管理,实行乡镇会计集中核算制度,定员定额管理。村级财务实行“村帐乡管”管理和支出报账制度,财政补助的村级经费实行专账核算管理。
三、开展乡镇财政信息化建设,提高办公自动化水平。目前我市使用总预算会计核算软件的乡镇占全市乡镇数的62%,使用行政事业单位预算会计核算软件的乡镇占全市乡镇数的56%,使用非税收入会计核算软件的乡镇占全市乡镇数的26%,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近两年,积极利用省财政应用支撑平台建设之机,逐步建立起覆盖市、区(市)、乡镇三级财政金财内部网络,进一步提高基层财政信息化水平。
四、加强基层财政人员培训,提高干部队伍素质。2011年举办了四期乡镇财政人员培训班,培训人数共计257人。培训内容贴近工作实际、紧扣岗位业务,针对性强、实战性强,填补了很多日常业务工作流程中的空白和涉农惠农政策学习解读中的“盲区”,大大提高了基层财政干部的业务能力和管理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