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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青岛:重要采购项目须经两次论证

作者:鲁欣 发布于:2012-02-23 09:02:55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青岛 采购需求严论证 强化竞争促节支
  
 
  《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近日获悉,2011年青岛全市完成政府采购预算130.5亿元,实际合同金额117.5亿元,节约资金13亿元,综合节支率约为10%。其中货物、工程、服务类采购规模分别约为30.9亿元、77.1亿元、9.4亿元,各占总采购规模的26.3%、65.7%和8%。
  
  在实际工作中,青岛市财政局建立了政府采购预算控制系统,出台了政府采购合同备案与国库支付联动制度,制定了采购文件论证和报审制度,开发完善了政府采购网络平台,同时加强政府采购标准化建设以及动态考核和行业自律管理……其指导思想是紧紧围绕深化财政改革、规范支出管理、充分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三大目标,不断创新管理机制,积极实施集约化监督、规范化管理和一站式服务,将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稳步向前推进。
  
  建立采购文件论证和报审制度
  
  近年来,青岛市不断加强政府采购制度体系建设,强化责任约束,2011年该市建立了采购文件论证和报审制度,力求提高项目采购质量。即在采购公告发布前,招标单位应组织技术专家对采购文件的技术标准或指标描述进行论证,对于重要项目实行两次论证制度;还应将招标文件和论证情况送监察部门备审,无异议方可对外发布,确保项目需求确定合规合理,评审标准科学明确。
  
  青岛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处长谢宜豪举例说,“十绿”苗木采购项目总预算为10879.6万元,实际中标金额7299万元,节约资金3580万元,节支率为33%;垃圾收集车辆更新项目预算为7387.6万元,实际中标金额4766万元,比预算节约2621.6万元,节支率达到35%。这两个高节支率的采购项目的组织过程都有一个显著特点,那就是采购文件论证充分,组织工作得力,供应商竞争激烈。
  
  此外,青岛市还创新工作方式,不断完善操作执行环节的制度建设。例如改变此前采购单位自行委托代理机构的做法,推行代理机构随机抽取制度,避免采购单位、代理机构与供应商可能形成利益链,促进公平竞争;对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实行公示制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提高货物类公开招标采购项目中价格部分的比重,一般不得低于50%,以实现充分竞争,降低采购成本。
  
  大力推广电子化采购
  
  2011年,青岛市政府采购电子化管理平台正式上线运行。谢宜豪告诉记者,借助现代化科技手段,青岛市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实现了网上审批、网上招标、网上竞价、CA认证、电子合同及档案管理等工作流程一体化,实现了“全上网、全流程、全透明”的信息发布管理,实现了流程固化的采购预算、计划、执行和履约的标准化管理,实现了政府采购集约化监督和精细化管理的有机结合。
  
  同时,青岛市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还积极推进实现市、区(市)政策、标准统一和资源共享,在全国较早实现多级开发、多级部署,不断提高政府采购电子化管理水平。
  
  据了解,青岛市以部门集中采购、网上竞价为核心,以大宗集中采购为基础,以定点询价、分散采购为补充,大力发展电子化采购,不断提高采购质量和效率。谢宜豪表示,通过完善大宗货物政府统一集中采购工作制度,严格执行办公设备限额标准,降低了行政成本,提高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此外,青岛市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建立了网上竞价系统,通过公开招标确定了68家供货商,对空调、数码相机等预算单位采购数量较少的11类商品实行网上竞价采购,减少环节,节约成本,提高效率,更好地满足了预算单位的需要。还建立了定点供应商库,对单位低值易耗办公用品、项目前期服务、机票等实行定点询价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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