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8个旗县开始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试点
作者:财政 发布于:2012-02-22 11:03:39 来源:财政部
根据国务院启动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今年内蒙古有兴安盟的科右前旗、科右中旗、扎赉特旗、突泉县、阿尔山市;乌兰察布市的化德县、商都县和兴和县8个旗县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列入国务院启动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
据了解,此次内蒙古列入的8个旗县共有200多所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6.6万名学生。这些学生营养膳食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天3元,按每学期200天计算。所需资金全部由中央财政拨款。
针对今年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实施工作,教育部要求要落实政府责任,抓紧建设责任体系,政府层面统筹建立起省、市、县三级责任体系,学校层面把责任体系建到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与有关供餐企业(个人)之间签订目标责任书。做好监督检查,建立实名制的学生信息管理系统和学生营养健康监测评估制度,主动接受各方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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