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内蒙古为群众办“十项民生工程”成绩斐然
1、促进牧民增收工程
对牧户使用良种肉牛冻精给予补贴。内蒙古自治区本级补助0.13亿元对牧户使用良种肉牛冻精,每头基础母牛每年补贴10元;对牧户养殖良种肉牛基础母牛给予补贴。内蒙古自治区本级补助0.67亿元对牧户养殖良种基础母牛,每头基础母牛每年补贴50元;对牧民购置畜牧业机具给予补贴。内蒙古自治区安排牧业机具购置补贴0.678亿元,带动国家、地方财政合计投入0.69亿元补贴资金;对牧民使用燃油给予补贴。落实牧民燃油补贴1.78亿元,对150万牧民给予200元标准补贴。
2、大力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
实施少数民族游牧民定居工程。完成年度少数民族游牧民定居工程建设任务3020户,总投资15.1亿元;开展煤矿棚户区改造。国家下达内蒙古煤矿矿棚户区改造建设任务1.06万户(计划1.16万户)已全部开工建设;开展国有林区棚户区改造。截止2011年12月底,开工户数位47790户(原计划改造5.26万户),开工率为85.04%;开展国有垦区棚户区改造。完成国有垦区棚户区改造7000户的建设任务,完成投资3.99亿元;开展国有工矿区棚户去改造。已完成改造任务4416套;开展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商品房建设。内蒙古开工建设完工4.7亿套,完成投资102.3亿元;实施残疾人危房改造。自治区本级按照每户补助1250元安排并下达资金375万元,多3000户贫民残疾人危房进行改造,目前危房改造已全部完成。
3、继续实施改善农村牧区生产生活条件工程
进一步推进农村牧区扶贫开发。落实财政扶贫资金12.93亿元,其中中央资金11亿元,内蒙古自治区安排1.93亿元;2落实农牧业生产奖补优惠政策。内蒙古自治区安排重大动物疫病防治、动物防疫两病普查、奶牛检测专项补助等经费10.5亿元;加大农业综合开发工作力度。中央和内蒙古自治区本级计划投入农业综合开发资金17.1亿元;加大种植业及能繁母猪保险保费补贴力度。2011年,全区农作物签单承保面积7414.67万亩,奶牛投保11.06万头,能繁母猪投保0.23万头;继续加大农村牧区饮水安全工程投入力度。解决了120万人和11万农村牧区学校师生(原计划100万人)的饮水安全问题;支持牧区推广节水灌溉。落实牧区节水灌溉补助资金2.4亿元,新建和改造节水灌溉饲草地面积32万亩;促进金融机构改善农牧区金融服务。进一步改善农牧区金融服务;全面推进嘎查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截至目前,各级财政安排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17.5亿元;积极稳妥开展清理化解其他公益性乡村债务工作。全区锁定的截至2005年以前的乡村垫交税费债务9.91亿元;加强农村牧区公路建设。全区建成农村牧区公路9023公里,新增959个嘎查村通水泥(沥青)路。全年农村公路建设总投资完成95.5亿元;开展国家和自治区级农村土地整治重点工程项目。农村土地整治重点工程建设及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等投资37.27亿元。
4、继续实施医疗保障工程
继续推进实施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中央和内蒙古自治区本级财政安排内蒙古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以奖代补”经费分别为0.66亿元和0.71亿元;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2011年自治区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政府补助标准由年人均15元提高到25元,已覆盖城乡全部人口;实施中央重大公共卫生项目。2011年,下达重大公共卫生项目补助资金1.63亿元,用于实施百万贫困白内障复明工程项目、农村牧区孕产妇免费住院分娩补助项目等;农村牧区医疗救助,截至目前,全区累计救助农村牧区人数103.3万人,累计下拨农村牧区医疗救助资金2.21亿元;城市困难群众医疗救助。截至目前,全区累计救助城市医疗救助对象54.4万人次,累计下拨城市医疗救助资金1.79亿元。
5、继续推进社会就业再就业工程
进一步加大就业和再就业支持力度。全区城镇新增就业26.3万人,完成年度任务的105%,全区城镇登记失业率低于全区4.2的控制目标0.39个百分点;拓宽高校毕业生就业渠道。2011年,全区共有12.12万名高效毕业生实现就业和落实就业去向;支持妇女就业再就业。自治区本级安排妇女工作专项资金1200万元,用于妇女小额贷款担保、草原母亲健康快车等项目建设;支持金融机构向下岗职工再就业提供小额贷款。中央资金2.47亿,自治区安排0.18亿元支持金融机构向下岗职工再就业提供小额贷款、贷款风险补偿等。
6、继续强化教育保障机制工程
保障义务教育发展。下达义务教育各类保障经费22.96亿元,惠及全区181万名中小学生;继续实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中央补助校舍安全工程资金1.8亿元,自治区本级财政安排校舍安全工程资金及义务教育阶段校外借宿生生活用房建设工程4.5亿元;加大职业教育投入力度。中央补助1.11亿元,自治区本级安排下达2亿元中等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资金,重点支持了40所院校实训基地建设;支持自治区高等院校发展。2011年,支持32年高校化解银行贷款债务,支持自治区高校科技创新平台建设等项目;改善幼儿教育办学条件。内蒙古自治区本级安排3000万元,主要用于各盟市幼儿园建设。
7、继续推进文体广播、计划生育、邮政通信等社会公益事业发展工程
推进各类文化广播体育事业发展。下达各类文体广播专项资金10.85亿元,稳步推进广播电视“村村通”和无线覆盖工程,实施了文化资源共享工程和农村牧区电影放映工程,大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等;推进计划生育事业发展。下达计划生育专项资金2.23亿元,重点实施以利益导向机制为核心的计划生育“三项制度”建设,使广大计划生育家庭从中受益。继续实施农村牧区贫困家庭“一杯奶”生育关怀行动;加强农村牧区邮政基础设施建设。投资1517万元,对48人空白乡镇邮政局所进行补建。
8、进一步强化城乡社会补助救助工程
对关闭破产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等医疗保险给予补贴。下达中央补助1.81亿元,内蒙古自治区本级0.8亿元,在全部解决国有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参保的基础上,将20万集体等其他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纳入了城镇职工医保统筹;为企业军转干部提供困难补助。内蒙古自治区解决自主择业军转干部住房公积金、取暖费及企业军转干部困难补助0.1亿元(原计划补助0.36亿元);对贫困大学生提供政府救助。全区各级财政安排救助资金4832万元(原计划4500万元),其中,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安排800万元。救助贫困大学生52204人,人均一次性救助标准达到1992元;对全区困难职工给予引导帮扶。内蒙古自治区本级安排帮扶专项资金4000万元,为57064名职工提供了生活救助和大病救助;改善老年人生活条件。新开工建设盟市、旗县综合老年养护院项目18个;建成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292个;对公办民营和民办公助的福利机构入住满1个月每床每月补助50元,民办福利机构入住满1个月每床每月补助100元;支持残疾人事业发展。自治区本级年初预算安排残疾事业专项资金0.17亿元,重点用于实施“人工耳蜗”工程和残疾人康复、维权、就业、扶贫工作。
9、继续实施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程
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和城镇供热管网建设工程。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改造既有居住建筑1102万平方米。自治区安排以奖代补资金1亿元,初步统计全年供热管网建设和改造长度1330公里,超任务830公里;继续加大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力度。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投资3.28亿元(原计划3.06亿元),进一步改善了矿山地质环境。
10、推进建设和谐平安内蒙古工程
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建设。中央补助资金0.73亿元,内蒙古自治区安排资金0.54亿元,重点投向财政困难旗县、边境旗县、牧业旗县生活设施建设和支持各地社区建设;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中央补助资金0.12亿元,内蒙古自治区本级安排0.43亿元,用于解决弱势群体生产生活困难问题和特殊疑难信访案件676件;加强政法机关经费保障机制和应急保障体系建设。安排政法机关经费和应急保障体系建设资金53.12亿元,其中,中央资金21.45亿元,内蒙古自治区本级安排31.67亿元,用于各级政法经费保障工作、装备公安、国家安全机关技侦设备和互联网侦控手段及部分盟市公安机关技术侦查等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