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从经验采购向专业采购转型
中心风采录·十佳机构篇
编者按 在2012年1月12日举行的第七届全国政府采购集采年会上,包括山西省省级政府采购中心在内的10家单位被评为“中央和省级十佳集采机构”。本报特设“中心风采录·十佳机构篇”专栏一一刊发,希望他们的先进做法能够给大家提供借鉴。
山西省省级政府采购中心作为2011年政府采购成绩较为突出的集采机构,全年共完成采购预算金额21.42亿元,较上年增加了5.25亿元,涨幅为32.49%,其在深化管理方式创新与改革,推进标准化建设方面进行了卓有成效的探索与尝试。
图为山西省省级政府采购中心组织采购人和供应商进行《廉政准则》学习座谈会现场。
如何创新求变?如何实现跨越式发展?如何在十多年政府采购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实现运行机制的转型?这些都是山西省省级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山西采购中心”)工作人员一直思考的问题。
山西采购中心以构建科学合理的业务执行机制为抓手,充分履行职责、发挥功能,着力提升政府集中采购工作的执行力;将推进标准化、深化管理方式创新与改革、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作为各项工作的首要任务,逐步推进“经验型”采购向“专业化”采购的转变。
规范操作 推进标准化进程
“推进采购文件标准化;推进评审办法标准化;推进开评标流程标准化。”山西采购中心在以往采购文件、操作程序和行为初步实现规范化的基础上,推进了这三个标准化。
《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了解到,山西采购中心除了已完成货物类项目5种主要采购方式的采购文件范本外,还起草了工程类项目的采购文件范本和服务类项目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的采购文件范本,有力推进了所有采购文件的标准化进程。
在评审办法标准化方面,山西采购中心对采购预算金额在500万元以上的公开招标项目试行了“评分去歧”的办法,即在评审中推行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的办法,降低评审倾向性意见的比重,进一步提高评审结果的公正性。
在推进评标流程标准化方面,山西采购中心结合中心信息化建设工作的开展,制定了《开评标标准化流程》,进一步规范了开评标现场的标准化程序。
提供细致服务 提升精细化水平
精细化管理是政府集中采购工作的发展趋势和必然要求,为此,山西采购中心采取了四项措施来提升自身的精细化操作水平:
一是转变服务方式。从服务投标人所想、所急入手,起草、编制了《供应商投标指南手册》,增强了服务的主动性,转变了传统的管理惯性思维;二是强化需求管理。进一步加强了对采购人采购需求的审核环节管理,完善了采购需求预公示制度,提高了技术参数审核质量,基本做到了风险防控的前期预测和有效控制;三是试行标前答疑。对采购预算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重大采购项目或一些特殊项目试行标前答疑制度,充分征集潜在供应商的意见,统筹考虑项目执行的全过程;四是继续推行和完善预警机制,防止因投标人不达法定数量而导致现场废标情况的发生,从细微处着眼,充分实现规范与效率的双赢。
先行制定办法 发挥政策功能
众所周知,在2011年年底,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了《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完善政府采购扶持中小企业小额贷款的运行机制。而在该办法出台之前,山西采购中心就已有所行动,研究制定了山西省省级政府采购中心《扶持中小企业小额贷款管理办法》。
“山西采购中心《扶持中小企业小额贷款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了申请贷款的范围、程序及方式,并与我省多家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银行建立联系,为解决中小企业‘贷款难’问题找到了突破口。2011年全年共有5家中标中小企业在民生银行取得了政府采购‘融易贷’融资业务,累计贷款金额达1618万元。”山西采购中心党组书记、主任赵建新向《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介绍说。
与此同时,山西采购中心根据2011年度省目标责任考核职能指标的要求,在积极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的其他方面进行了卓有成效的探索和尝试。
据了解,山西采购中心深入开展了对信息安全产品、正版软件采购工作的研究与实施,制定出台了《信息安全产品政府采购实施办法》,将信息安全产品的政府采购扶持措施以制度形式确定下来,并写入相关项目的采购文件。
针对正版软件的政府采购工作,山西采购中心还配合山西省政府办公厅、新闻出版局以及相关单位,深入开展了正版软件的采购调研活动,并提出了相关建议;同时,制定出台了采购中心内部制度--《正版软件政府集中采购实施办法》,进一步加大了对使用正版软件的扶持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