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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国税局建立政府采购考核机制

作者:政府采购信息报 发布于:2012-02-15 09:00:13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本报讯 为了推动四川省国税系统依法进行政府采购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取得进一步的提高,全面了解、客观评价各市、州国税局政府采购工作的开展情况,四川省国税局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要求,结合四川国税系统的工作实际,首次制定了四川省国税系统的政府采购工作考核办法,并将对2011年四川省各市、州国税局的政府采购工作进行考核。

    考核内容包括组织建设、政策落实、程序执行、综合管理、业务报表、批量采购等6个方面。考核标准以四川省国税局对省内国税系统政府采购工作的部署和要求为准。

    考核工作采取案头资料审核与实地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情况及结果将在全省国税系统范围内进行通报。

    通过建立考核机制,四川省国税局将促使省内国税系统各单位对政府采购工作更加重视,有效引导、鼓励先进,落实工作要求,检验工作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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