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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长宁动态监管协议供货价格

作者:佚名 发布于:2013-05-08 10:05:49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为了贯彻落实上海市财政局"加强政府采购协议供货产品价格动态监管"的工作要求,上海市长宁区财政局和采购中心近日召集照相机协议供货厂商进行了座谈,推出了新举措。

  由市财政局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对协议采购价格进行评估,其评估结果作为市场参考价。厂商应根据评估结果及时调整其协议供货产品价格。每当协议供货产品在市场上节日促销,或者某一时段特价等优惠时,厂商将及时通知采购中心,由采购中心在长宁区政府采购网上发布详细信息,供采购人选择采购。照相机协议供货厂商认为双方沟通的形式很有必要,并表示将竭尽全力与政府采购机构一起服务采购人,共创双赢局面。

  (长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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