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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拟规定社会资本优先进入新建医院

作者:佚名 发布于:2012-02-09 08:28:42 来源:北京晨报

  晨报讯 (记者 王海亮)社会资本办医的十八条新政策,今天以征求意见稿的形式在“首都之窗”公布,向公众广泛征求意见。十八条政策之首即明确规定:本市需要新建医院时,优先安排社会资本进入,凡是社会资本能办的,政府不再举办。

  据市医改办介绍,《关于进一步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的若干政策》由市医改办会同市卫生局、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等12个委办局,针对社会办医疗机构发展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共同研究起草。这是本市首次针对社会办医疗机构制定相关文件,填补了该领域的空白。

  征求时间为即日起至2月15日。据悉,十八条政策经过征求意见,有望在3月初正式出台实施。

  ■新政解读

  关键词:公平

  准入公平:社会资本优先办医

  社会资本办医,有道进不来的“玻璃门”。本市医疗机构准入审批既要符合规划,又要符合医疗机构标准。有的区县卫生行政部门以不符合区域卫生规划等原因,提高准入门槛而不予审批。

  此次十八条新政策之首即“全面开放首都医疗服务市场”,要打破这道“玻璃门”。政策明确,允许社会资本在本市举办各级各类医疗机构,逐步提高社会办医疗机构的比重。本市需要新建医疗机构时,优先安排社会资本进入,凡是社会资本能办的,政府不再举办;当出现多个社会主体同时申请时,可通过公平竞争的方式确定举办主体。

  “这是一个突破性的提法,给予了社会一个明确信号,社会办医真正迈出了实质性步伐。”市医改办主任韩晓芳说。对于“新建医疗机构时,凡是社会资本能办的,政府不再举办”条款,韩晓芳解释,这并非是政府对办医撒手不管了,而是换一种方式来办医,将非基本医疗交由市场去做,政府改以采购民办医院基本医疗的形式来为公众提供医疗服务。

  医保公平:医保定点审批标准统一

  目前,医保部门只对政府办的社区卫生机构随报随批,其余还是不定期、分批纳入,致使有些不错的医院长期不能纳入医保定点,造成运营困难。

  据统计,截至2011年第三季度,1911多家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中,社会办医疗机构只有124家,仅占6.5%。

  新政规定:社会办和政府办医疗机构实行一视同仁的基本医保政策,社会办医院均可申请本市城镇基本医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医疗救助、工伤保险等社保的定点服务资质,有关部门对于各类医疗机构实行统一的审批标准。

  价格公平:水电气热与公办同价

  新政规定,社会办医疗机构用水、用电、用气、用热与政府办医疗机构同价。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实行政府指导价,营利性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和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提供的特需医疗服务实行市场调节价。“水电气热同价,这将有效地降低社会办医的运营成本。”韩晓芳说。

  税收公平:税收优惠政策全部落实

  税收是现在社会办医院反映较多的问题,国家已减免了包括营利性医院在内的所有社会办医院提供医疗服务项目的营业税;社会办非营利性医院的税收已与政府办医院一致。“很多社会办医院并未享受到优惠税收政策,新政可确保各项税收支持政策得到落实。”韩晓芳解释。

  人才公平:技术职称评定等同公办

  新政明确:社会办医疗机构纳入全市医疗卫生职称评定体系,在技术职称评定、继续教育、全科医生培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方面,与政府办医疗机构享有同等待遇。

  关键词:扶优

  鼓励举办康复、护理、中医医院

  新政提出社会办医五大重点鼓励方向:鼓励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鼓励在功能拓展区、发展新区和远郊区县举办医疗机构;鼓励举办康复、护理、中医、中西医结合和民族医医院;鼓励举办拥有高新技术和专科优势的医疗机构;鼓励社会资本捐资举办医疗机构或对非营利性医疗机构进行捐赠。

  鼓励参与重大疾病科技攻关

  目前,绝大多数社会办医疗机构都以临床为主,从事科研与教学工作的医院很少。

  “我们第一次将产业政策理念引入了社会办医。”韩晓芳说。新政提出,经认定,具有先进技术或产品(服务)的社会办医疗机构,政府在相关基建、关键设备购置和重点学科建设等方面给予资金支持。鼓励社会办医疗机构参与重大疾病科技攻关。

  薄弱地区办医 政府投资一步到位

  新政提出,对社会办医疗机构完成的政府指令性任务、提供的基本医疗与公共卫生服务,政府以购买服务的方式进行补偿。特别是政府可以对康复、护理、中医和民族医等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或在医疗资源薄弱地区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给予一次性基本建设资金支持,“这在过去是不能想的,是我们政策的一个很大突破。”韩晓芳说。

  大医院医师可到民办医院执业

  新政提出,社会办医疗机构通过公开招聘平台确定引进的人选可直接办理引进调京手续。还鼓励医务人员在政府办和社会办医疗机构间合理流动,允许政府办医疗机构医师按本市多点执业办法规定到社会办医疗机构执业。

  办非营利医院无偿划拨用地

  目前,多数民办医院都是租地办公。新政提出,将社会办医疗机构用地纳入城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用地计划,社会资本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可以无偿划拨或协议出让取得土地使用权。

  ■马上就访

  从“姓什么”到“是什么”

  “不是按你‘姓什么’管,而是按你‘是什么’来管。”市医改办主任韩晓芳用一句话总结社会办医十八条新政。一方面,营利和非营利要分两类不同的政策来管;另一方面,不论你是政府办的还是非政府办的,只要符合政府产业政策引导方向的,都给予政府公共资源的支持,政策倾斜的支持。“比如,我们要大力发展康复护理,你姓什么都行,我们都支持你来干。”

  细化在哪里办、办什么、怎么补

  韩晓芳说,这份文件操作性强,注重落实,细化了国务院《意见》提出的准入、政府补助、用人环境、监管等“关键词”,尤其明确了政府鼓励社会资本在哪里办、办什么、怎么补的问题。

  同时,十八条新政将审批流程、价格、税收等社会办医相关的政策进行了梳理和归集,把散落在不同部门的审批流程进行了串联,让投资者知道办什么医院到什么部门,先到哪个后去哪个,并明确规定了卫生、民政、工商等相关审批登记手续的办理时限,缩短了审批程序。

  ■社会办医现状

  社会办医超三成 床位仅占一成多

  韩晓芳说,目前,社会办医存在数量多、规模小、医疗服务能力有限、发展后劲不足等问题,良莠不齐,在发展过程中又面临准入、医保定点、人才、财政补助等方面的制约。

  市医改办提供数据显示:截至2011年前三季度,本市社会办医疗机构3162家(不含企业办),占全市医疗机构总数的33.77%,拥有的床位数占床位总数的12.84%,总诊疗人次数占总数的11.67%。医保定点124家,占全市6.5%。卫生技术人员27125人,占全市15.9%。仅有三博脑科医院和北京道培医院拥有国家重点专科/学科4个。

  一条鱼腥一锅汤? 信息将公开

  “其实很多民营医院的院长就说,他们特别痛恨那些违法的小医小药,一条鱼腥一锅汤,给社会办医带来了不良社会形象。”韩晓芳说。

  对此,新政提出将社会办医疗机构纳入全市医院等级评审体系、全行业医疗监督执法和医疗质量监管范围,对无资质人员行医、超登记范围开展诊疗、大处方、过度医疗、乱收费、违法违规发布医疗广告、欺骗患者谋取不当利益、出现重大医疗事故、弄虚作假骗取医疗保险基金等进行重点监督。同时,建立医疗服务信息公开制度,向社会公开本机构诊疗服务项目、流程、规范以及医务人员资质、收费标准、药品价格。

  晨报记者 王海亮

  征集方式

  网站:首都之窗(www.beijing.gov.cn)

  写信:北京市东城区台基厂大街3号市政府人民建议征集办公室 邮编:100743

  电邮:jianyi@beijing.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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