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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2名村官套取小麦补贴获刑

作者:佚名 发布于:2012-02-06 09:21:37 来源:法制日报

  本报讯 记者余东明王家梁 通讯员郑春笋 山东省德州市夏津县,两名村官互相勾结,套取国家粮食补贴2.7万元。近日,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终审判决,以贪污罪判处许某有期徒刑一年、缓期两年执行,没收赃款15987元;判处柳某有期徒刑一年、缓期一年执行,没收赃款10990元。

  法院审理查明,2007年至2009年,村支书许某指使村文书柳某和其他村干部,虚报小麦种植面积累计326亩,套取国家小麦补贴款累计27786元。此外,柳某还私自虚报小麦种植面积87.5亩,套取7343元。2009年9月,因群众举报,许某、柳某及其他村干部曾被镇政府勒令退回冒领的国家小麦补贴款16877元。

  法院一审认为,许某、柳某身为农村基层组织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虚报小麦种植面积,套取国家小麦补贴款占为己有,其行为均已构成贪污罪。判决许某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没收赃款10160元,继续追缴赃款5826元;柳某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期一年执行,没收赃款10990元。

  许某对一审判决不服,提起上诉。德州市中院二审后,作出前述终审判决。

  德州市中院刑二庭庭长冯世联说,农村之所以出现这么多“硕鼠”,除了某些乡镇干部在面临诱惑时把持不住外,还说明粮食补贴发放程序存在漏洞,如在测量粮食种植面积时,一般是通过卫星拍照,不到实地调查,测量面积往往大于实际种植面积,这就给乡村干部套取或截留侵吞粮食补助款提供了机会。此外,有的地方甚至直接依照村干部上报的面积发放粮食补贴,更是为村干部造假提供了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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