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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兰州完善政府采购执行体系

作者:王少玲 发布于:2012-01-15 14:28:53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图为该市财政局有关领导在进行工作调研。


  甘肃省兰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以下简称“兰州市采购办”)自2002年成立以来,始终遵循“起点公平、程序规范、过程透明、结果公正”的理念,逐步实现了“集中交易、资源共享、规范管理、有序运作”的管理模式。
  
  这些年来,兰州市采购办内建监督制衡机制,外树优质服务形象,以公开和透明的招标程序促公正的采购结果。在各项基础性工作的带动下,兰州全市采购规模逐年扩大,采购范围逐步拓展,制度建设日趋完善,2002年至今已累计完成采购金额21.65亿元,节约财政资金2.18亿元,综合节支率为9.38%。
  
  兰州市采购办主任崔生荣告诉《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今后,兰州市政府采购工作仍将紧紧围绕“夯实基础、重点突破、依法规范、优化服务”的指导方针,坚持一手抓基础促规范,一手抓改革求拓展,努力实现“一个目标”、“两个关键”和“三个重点”。“一个目标”即依法构建符合兰州市实际的、较完善的政府采购运行体系。“两个关键”即实现规模和范围的双扩增。“三个重点”即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完善政府采购执行体系、提高政府采购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
  
  重视信息统计和采购公告发布
  
  在崔生荣看来,信息统计能够综合反映政府采购的实施效果,是政府采购管理的基础。为了配合新版政府采购信息统计及计划管理软件的使用,兰州市采购办确立了由预算单位主管部门审核汇总报送采购信息的管理体系,实现了以合同为主上报采购信息的制度,确保了采购信息真实、准确和全面。同时,兰州市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极力督促各部门、各区县按照规定及时报送季报,加强对数据的整理和分析,为有关领导科学决策提供了准确的依据。
  
  另外,兰州市采购办还加强政府采购信息公告发布的及时性和准确性。据了解,兰州市政府采购信息发布数量始终位居甘肃省前列,已累计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和甘肃省政府采购网发布公告3500次(其中2010年发布公告762次),稳居甘肃全省第一,2011年的发布数量也超过了2010年水平。采购公告和信息统计的及时准确,确保了兰州市政府采购工作公开、公平和公正地开展。
  
  建立专家评审制度
  
  建立专家评审制度是实现政府采购规范操作的重要保证,也是科学决策和民主决策的具体体现。为此,兰州市采购办多方合力,积极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在报纸和网络公开发布征聘公告,广泛吸纳评审专家。目前,兰州市本级评审专家库人数已达600多人,同时建立起市区两级专家库资源共享机制,对区县政府采购工作提供了极大的支持。
  
  值得一提的是,兰州市采购办建立了专家执业能力反馈制度,及时收集和掌握评审专家的评审能力、业务水平和执业道德等,对每一位专家作出综合评价,并归入专家个人档案,对能力差或有违“三公一诚”精神的,及时取消其评审专家资格,以确保对评审专家的有效监管,保证政府采购活动高质量、高效率地进行。
  
  严控公车报批和配备
  
  除了及时发布采购公告和有效监管评审专家,严格控制公车审批和配备也是兰州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工作的重点内容。
  
  据崔生荣介绍说,早在2003年,兰州市采购办就对公务用车进行了全面的摸底调查,在掌握全市各单位公务用车整体现状的基础上,建立起真实准确的公务用车管理台账,并按照单位级别、性质、人员编制数等,出台了《兰州市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编制本》。
  
  此外,兰州市财政局会同该市公安局、监察局制定了《关于严格执行公务用车配备管理办法》,明确公车申报、采购、入户、过户、报废等环节的政策标准和有关程序。为了这项制度能够得到贯彻落实,兰州市财政局还专门下发了《关于规范机关内部公务用车审批程序的通知》,积极协调与纪检监察部门、市级预算单位、区县财政部门、车辆管理部门之间的关系,严格限制超标、超编车辆的购置审批,堵塞监管漏洞,使得兰州市公务用车管理更趋规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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