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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伸后延 成都精细化操作公共服务项目

作者:陈仕伟 发布于:2012-01-15 14:15:07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成都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某开标现场。

  2011年,四川省成都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加强内部流程控制,强化采购项目管理,为采购人和供应商提供优质服务,充分发挥集中采购优势,全年完成采购预算金额11.210472亿元,实际采购金额为9.84866亿元,节约财政资金1.361812亿元,节支率达12.15%。其中,公共服务类项目的采购金额达2.116677亿元,比2010年度增加近七倍。
  
  成都市从2010年开始,将社区公共卫生服务、公共就业服务、社会保障服务、公共文化服务、公共设施维护、环境卫生及环境维护等八类公共服务纳入了政府集中采购范围。2011年,公共服务采购迅猛发展,采购项目纷至沓来,有些项目在业界没有先例,找不到可以借鉴的经验。成都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认真分析项目特点,有针对性地制订实施方案,充分发挥集中采购机构的优势,积极做好四个方面的工作,有效破解了公共服务采购难题。2011年全年完成锦江两岸河堤景观照明灯具维护、道路环卫作业服务、公共绿地养护、成都城乡文艺巡演快车演出活动执行机构等18个公共服务采购项目。
  
  服务前移 配合采购人做好调研
  
  成都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坚持服务前移,积极协助采购人做好市场调研,促使其提供的采购需求更加科学合理,从而保证采购项目的顺利实施。
  
  2011年2月,中共成都市委宣传部委托该采购服务中心对成都市文明城市市民督查员项目实施采购。市民督查员队伍是客观反映城市文明建设实情的主要渠道之一,更是深入推进文明城市建设的重要监督力量。该采购服务中心主动上门服务,将采购程序及注意事项函告采购人代表。采购服务中心相关工作人员多次与采购人交流、沟通,了解潜在供应商的情况,并与采购人代表一起做市场调研,掌握市民督查员队伍的人员构成、服务费用、日常管理机构等第一手资料,为保证采购项目顺利实施打下了良好基础。最终,在各方共同努力和配合下,圆满完成了采购任务,为把成都建设成全国最佳文明城市作出了应有的贡献,也为该采购服务中心以后实施类似的采购项目积累了宝贵经验。
  
  组织专家论证 确保一次成功
  
  成都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接受采购人的委托后,总是认真做好前期准备,广泛征求供应商意见,组织专家对采购需求、供应商资格条件、评审标准等进行论证,有效避免了采购文件排他性条款的出现,确保了采购项目的一次成功完成。
  
  2011年4月20日,该采购服务中心组织实施了成都火车东客站地区环境卫生服务项目采购,采购内容主要包括东客站地区的道路清洁、垃圾收集运输、公用设施保洁等服务内容。按照整体安排,成都东客站应于2011年5月8日正式投入使用,时间紧急,必须确保一次采购成功。
  
  该采购服务中心接到委托后两天时间内,便完成了邀请专家论证采购需求、制作采购公告、采购文件等工作,于2011年4月22日在政府采购指定媒体上发布了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邀请潜在供应商参加;29日,便通过竞争性谈判最终确定成都一市容环境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为本项目的成交供应商,成交金额为90万元,节约财政资金30万元,节支率达25%。该公司按约定时间到场作业,为成都火车东客站的按时投入运营提供了服务保障。
  
  标前培训供应商 减少投标失误
  
  为减少供应商的投标失误,提高采购效率,成都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常常对潜在投标人进行开标前的培训。2011年7月,该采购服务中心组织实施了成都市定点就业培训机构采购项目,该项目的预算总金额为1500万元,共涉及200个培训专业,关系到成都全市城乡劳动者的培训学习需求。而此类定点就业培训机构招标又是成都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第一次组织,据采购人证实在国内也尚属首次集中采购。
  
  面对全新的招标内容,为了保质高效地完成采购任务,成都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有关部门对招标方案、采购需求和供应商资质等进行了全面调研和多方论证。考虑到潜在供应商--培训机构(学校)没有参加过招投标活动,该采购服务中心分批组织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召开标前培训会,讲解如何制作投标文件,以及招标文件中要求的密封、签字、盖章如何操作等问题,对供应商提出的问题耐心解答,指导其做好投标准备工作,以减少投标中不必要的失误。
  
  截至开标时,投标供应商多达220家。通过评标委员会两天两夜加班加点的评审,根据综合得分高低确定了189家定点培训机构。该项目的成功实施受到了采购人的高度赞誉。
  
  跟踪服务 保证履约质量
  
  加强对中标企业的后期履约管理,是成都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确保采购质量,体现政府采购有效实施的重要措施之一。
  
  该采购服务中心在评标结束后,积极做好跟踪服务,温馨提示采购人合同签订、履约验收、验收专家聘请等环节的注意事项;供应商履约期间,又组织采购人代表及相关专家到现场进行全面督促检查;在向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前,还要求其必须提供采购人出具的《成都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政府采购验收单及意见反馈表》,确保履约验收的有效监督。
  
  此外,为加强对采购合同执行的监督,强化政府采购履约的严肃性,该采购服务中心还利用信息化手段建立供应商诚信档案,对供应商在该采购服务中心的履约情况进行记录,并在成都政府采购网上设置“信用警示”板块,以警示供应商诚信经营。通过采购人评价、系统自动计分、采购服务中心人工录入等模式,完善各供应商行为记录和诚信评价,警示供应商要合法诚信地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人查询供应商信用情况提供了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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