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安市出台公务卡管理暂行办法
公务支出统一“刷卡”
瑞安市市级预算单位公务卡制度,简单地说就是今后公务员在进行公务招待、单位采购等消费活动时,不是用现金、支票,而是强制刷公务卡,然后再凭公务卡消费相关票据进行报销。
根据该办法规定,公务卡分单位公务卡(以下简称单位卡)和个人公务卡(以下简称个人卡)两种。单位卡仅用于本单位同城特约委托收款业务,如单位每月为职工缴纳社保、住房公积金及水费、电费缴纳等都可刷单位卡,但不得用于消费等其他支出和提取现金,不办理实体卡。个人卡是指市级预算单位工作人员(在编在职人员)以个人名义申请开立并持有,主要用于日常公务支出和财务报销业务,如职工个人到杭州培训的差旅费、培训费可直接在杭州具有刷卡条件的商户刷个人卡,避免了现金提取和保管工作。
作为一种电子化的支付结算手段,一旦持公务卡消费,财政部门就能通过银行系统监控该卡的每笔花销,包括消费金额、项目、时间、地点,让公务消费透明化。报销时,如某局两名工作人员到北京参加工作会议,在温州和北京刷出机票、住宿等费用,回来后持发票、刷卡凭证、报销审批单以及公务卡到单位财务部门报销,单位通过对刷卡记录的核查,会在规定时间内向持卡人账户中划入刷卡消费的金额,“相当于帮持卡人还上这笔公务支出账”,有效避免现金支付方式中存在的用途不清、去向不明以及虚假消费凭证等问题,预防和杜绝腐败现象的滋生。
个人卡是张特别的贷记卡
个人卡本质是一张银行贷记卡,除了可用于日常公务支出和财务报销业务,也是银联卡,具有一般银联卡所具有的消费功能,持卡人能够方便快捷地办理支付结算、透支消费、存取现金等业务。
据悉,个人卡采用全省统一的卡面和标识,卡面带有“银联”、“浙江省公务卡”等标识,按“个人申请、单位确认、银行办理并与个人签订协议”的流程办理,实行实名制,个人卡透支额度由预算单位与发卡行根据个人日常公务支出量设定,原则上不超过5万元。个人卡的公务支出不允许提取现金,对个人提现行为不予报销相关费用。
自去年12月以来,我市已有27家预算单位办理公务卡,其中已办理个人卡344张。据相关人士介绍,全面实施公务卡管理制度,应当建立在国库集中支付的基础上,并受到公务支出环境(具备刷卡支付条件等)、银行服务网点等因素的限制,它有一个逐步推进、健全完善的过程。
我市自2009年开展国库集中支付改革以来,弥补了会计集中核算的不足,极大规范了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提高了财政资金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但在日常公务消费中还大量使用现金,有碍公务消费的透明度,公务卡作为财政资金安全的一道厚实安全墙,可大大减少现金支出量,有效遏制公款消费中虚开发票、虚报费用等问题,让公务支出更加透明、阳光。
市财政局国库科一负责人表示,公务卡具有“雁过留声、消费留痕”的特点,替代现金结算,对于推进公务消费信息置于公众监督之下,让每笔钱都花在“阳光下”,提高政府支出透明度、加强惩防腐败体系建设具有重要意义。(记者 金邦寅)
日前,我市出台《瑞安市市级预算单位公务卡管理暂行办法》。市审计局、工商局、总工会等27家市级预算单位已率先办理公务卡,不久将投入使用。
公务支出统一“刷卡”
瑞安市市级预算单位公务卡制度,简单地说就是今后公务员在进行公务招待、单位采购等消费活动时,不是用现金、支票,而是强制刷公务卡,然后再凭公务卡消费相关票据进行报销。
根据该办法规定,公务卡分单位公务卡(以下简称单位卡)和个人公务卡(以下简称个人卡)两种。单位卡仅用于本单位同城特约委托收款业务,如单位每月为职工缴纳社保、住房公积金及水费、电费缴纳等都可刷单位卡,但不得用于消费等其他支出和提取现金,不办理实体卡。个人卡是指市级预算单位工作人员(在编在职人员)以个人名义申请开立并持有,主要用于日常公务支出和财务报销业务,如职工个人到杭州培训的差旅费、培训费可直接在杭州具有刷卡条件的商户刷个人卡,避免了现金提取和保管工作。
作为一种电子化的支付结算手段,一旦持公务卡消费,财政部门就能通过银行系统监控该卡的每笔花销,包括消费金额、项目、时间、地点,让公务消费透明化。报销时,如某局两名工作人员到北京参加工作会议,在温州和北京刷出机票、住宿等费用,回来后持发票、刷卡凭证、报销审批单以及公务卡到单位财务部门报销,单位通过对刷卡记录的核查,会在规定时间内向持卡人账户中划入刷卡消费的金额,“相当于帮持卡人还上这笔公务支出账”,有效避免现金支付方式中存在的用途不清、去向不明以及虚假消费凭证等问题,预防和杜绝腐败现象的滋生。
个人卡是张特别的贷记卡
个人卡本质是一张银行贷记卡,除了可用于日常公务支出和财务报销业务,也是银联卡,具有一般银联卡所具有的消费功能,持卡人能够方便快捷地办理支付结算、透支消费、存取现金等业务。
据悉,个人卡采用全省统一的卡面和标识,卡面带有“银联”、“浙江省公务卡”等标识,按“个人申请、单位确认、银行办理并与个人签订协议”的流程办理,实行实名制,个人卡透支额度由预算单位与发卡行根据个人日常公务支出量设定,原则上不超过5万元。个人卡的公务支出不允许提取现金,对个人提现行为不予报销相关费用。
自去年12月以来,我市已有27家预算单位办理公务卡,其中已办理个人卡344张。据相关人士介绍,全面实施公务卡管理制度,应当建立在国库集中支付的基础上,并受到公务支出环境(具备刷卡支付条件等)、银行服务网点等因素的限制,它有一个逐步推进、健全完善的过程。
我市自2009年开展国库集中支付改革以来,弥补了会计集中核算的不足,极大规范了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提高了财政资金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但在日常公务消费中还大量使用现金,有碍公务消费的透明度,公务卡作为财政资金安全的一道厚实安全墙,可大大减少现金支出量,有效遏制公款消费中虚开发票、虚报费用等问题,让公务支出更加透明、阳光。
市财政局国库科一负责人表示,公务卡具有“雁过留声、消费留痕”的特点,替代现金结算,对于推进公务消费信息置于公众监督之下,让每笔钱都花在“阳光下”,提高政府支出透明度、加强惩防腐败体系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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