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濮阳推动招标文件范本规范性操作
作者:鲁 欣 通讯员 杨建萍 发布于:2011-12-30 11:29:5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出台《濮阳市政府采购货物类公开招标文件范本(试行)》
本报讯(记者 鲁 欣 通讯员 杨建萍)日前,河南省濮阳市财政局印发了关于执行《濮阳市政府采购货物类公开招标文件范本(试行)》(以下简称《招标文件范本》)的通知,决定于2012年1月1日起开始试行。
“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开招标采购行为,维护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升我市政府采购工作水平,推动规范性操作,我们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招标文件范本》。”濮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相关负责人介绍说。
通知明确要求,濮阳市各采购代理机构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货物的,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范本》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范本》属于示范性文本,在编制具体招标文件的过程中,为了公平、公正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代理机构在不违反相关政府采购法规的前提下,可以对《招标文件范本》作更为科学合理的调整。
据悉,异地采购代理机构在该市执业的,也须使用《招标文件范本》。通知同时要求,各县(区)财政局、各采购代理机构应在2012年7月1日前每月末向濮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反馈执行情况。
该负责人表示,《招标文件范本》的实施统一了濮阳市公开招标项目招标文件的编制尺度,有利于濮阳市财政局加强对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督管理,建立公开公平的政府采购市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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