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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东阳五措施防止高价中标

作者:东阳 发布于:2011-12-28 10:12:21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为有效解决政府采购中高价中标、低价落标的问题,浙江省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胆创新,勇于实践,摸索出一套行之有效的管理办法,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由采购单位填写市场价格告知单,高于市场价格的供应商将被判定为无效投标。
  
  推行开标前半小时由采购人、代理机构、评标专家、公证处等集体讨论设定最高限价,防止供应商相互串通,抬高报价。
  
  招标文件中合理设定评分标准,规定一般项目的技术分分值不得超过50。超过50分的需要出示专家方案论证依据和采购单位报告。合理设定评分细则,细化评分标准,降低专家自由裁量权。
  
  招标文件的报价评审标准中明确:报价最高且高于次高价20%以上的供应商将不进入下一轮评审,直接视为无效投标。
  
  综合排名第一的供应商其报价高于综合排名第二的供应商20%以上的,在排名第二供应商的技术要求能完全满足招标需求的情况下,评标委员会可以直接授权综合排名第二的供应商为预中标单位。
  
  (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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