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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为小微型企业减税

作者:滇财 发布于:2011-12-21 10:26:1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自11月1日起,云南省实施三项结构性减税政策,以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发展,促进城镇居民增收。
  
  首先,按规定额度的高限提高增值税起征点。销售货物的由现行月销售额5000元提高到20000元;销售应税劳务的由现行月销售额3000元提高到20000元;按次纳税的由现行每次(日)销售额200元提高到每次(日)500元。其次,按规定额度的高限提高营业税起征点。按期纳税的由现行月营业额3000元提高到20000元;按次纳税的由现行每次(日)营业额100元提高到每次(日)营业额500元。再次,按规定税率的低限降低娱乐业营业税税率。将云南省除台球和保龄球(已经执行5%)之外的娱乐项目的营业税税率调整为按5%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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