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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临沂在全国首设乡镇财政监督机构

作者:孙玉波 曹晓 发布于:2011-12-20 11:00:07 来源:中国财经报
  为解决乡镇财政监督“缺位”问题,实现全过程、近距离的财政监督,山东省临沂市按照“先行试点、分步实施”的原则,在苍山县开展了派驻乡镇财政监督机构试点工作。目前,苍山县财政局6个驻乡镇财政监督办事处正式挂牌成立,成为全国首个设立乡镇财政监督办事处的县,为进一步延伸财政监督触角、强化基层财政监督探索了新路子。

  随着公共财政服务和保障能力的不断提高,财政管理服务覆盖面越来越广,尤其是惠农资金、民生工程、专项资金、财政投资等呈大幅度上升之势,各级财政资金不断向基层、向乡镇、向“三农”倾斜,涉农建设项目逐年增多,资金投入显著增长,所有涉农资金最后的监管责任都落到了乡镇财政身上,加强乡镇财政监督迫在眉睫。经过认真分析论证,临沂市财政局选择基础条件较好的苍山县作为试点,积极开展派驻乡镇财政监督机构试点,在全国率先实现“近距离财政监督”。

  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苍山县确定分别在经济基础好、交通便利的兰陵、卞庄、向城、大仲村、尚岩、磨山等6个中心镇设立财政监督办事处,每个办事处配备6名工作人员。办事处作为县财政派出机构,负责周边乡镇财政资金的监督管理及检查;人员编制归县财政局管理,从现有的乡镇农税人员中择优录用,人员及办公经费由县财政列支,具体业务归县财政监督局和基层财政管理局管理。驻乡镇财政监督办事处代表县财政局,具体承担辖区内财政政策执行以及与各级财政有关收支活动的监督检查。在县财政局的领导下,实施对辖区内各级财政收支和县乡所属企事业单位、农村合作组织等会计信息质量的监督,对涉农资金、各类专项资金以及国有资产收益分配、非税收入管理使用等情况进行监督。

  开展派驻乡镇财政监督机构试点,一是延伸了财政监督触角。通过设立乡镇财政监督办事处,改变了以往县级财政对基层监督“鞭长莫及、力不从心”的状况,实现了财政监督触角向基层的延伸。二是实现了财政监督持续化。试点之前,县级财政对乡镇的监督是“一次性、间隔性”的,下达专项资金之后,才跟进监督措施。而设立乡镇财政监督办事处后,通过健全工作流程和规章制度,实现了基层财政监督的日常化、常态化、持续化。三是实现了定性监督向定性定量监督相结合的转变。设立乡镇财政监督机构后,乡镇财政监督机构在做好监督检查工作的同时,可以重点围绕项目开展情况,详细测算资金需求规模、绩效,建立量化指标体系,为上级财政科学安排资金提供参考,实现对财政资金使用方向、规模、绩效的全方位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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