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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财政扶持52个妇女儿童家园建设

作者:山东 发布于:2011-12-20 10:58:52 来源:山东
  
  12月16日,由山东省财政资金支持,在济南、淄博、东营、烟台、潍坊、济宁、泰安、临沂、德州9个市试点建设的首批52个妇女儿童家园举行揭牌仪式。
  
  山东省妇联主席翟黎明介绍说,妇女儿童家园是指以社区为依托,以服务妇女儿童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为宗旨,向社区妇女儿童及家庭成员提供教育、维权、帮扶、就业、娱乐等一体化服务的体系,是社区妇女儿童的服务和活动中心,是妇联组织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有效载体和坚强阵地。
  
  据悉,第一批建设的妇女儿童家园申报的基本条件是:社区人口不少于5000人;当地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社区妇女组织健全,班子发挥作用好,工作成效显著。同时要做到“四有”:有固定的工作和活动场所(面积不少于100平方米),有专职工作人员和志愿者队伍,有专项工作经费,有各部门共同参与的社会支持网络。
  
  对于省财政拨付的资金,山东省妇联原则上将按照每家10万元至20万元的标准,对符合条件的社区妇女儿童家园进行扶持。这部分资金主要用于房屋改造装修和办公及活动设备设施的配备。
  
  据介绍,建好后的妇女儿童家园将实现六大服务内容。一是宣传教育。开办妇女素质提升大讲堂,根据社区妇女需求,开展相关知识培训。参与调解居民和家庭纠纷,化解矛盾,促进和睦。二是维权服务。开设妇女儿童法律援助站,开办妇女维权热线,为妇女儿童提供维权咨询、心理疏导、婚姻关系调适等服务。三是家庭教育。建立社区家长学校,开设儿童成长驿站,帮助社区居民解决子女校外教育、假期看护等问题。四是帮扶救助。开设妇女帮扶救助工作站,发动社区居民和志愿者参与贫困妇女儿童救助工作,推动社区居民互帮互助。五是就业指导。建立妇女创业就业咨询服务站,为妇女介绍创业就业政策,提供就业信息、创业项目,协调解决小额贷款,促进妇女创业就业。六是文化娱乐。组织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文体娱乐活动,丰富社区居民的文化生活。
  
  山东省妇联发展部部长赵红说,在今年部分市开展妇女儿童家园项目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山东省妇联将以点带面,逐步推进,经过努力,推动全省符合条件的城市和农村社区建立服务健全、功能多元的妇女儿童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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