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财政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作者:佚名 发布于:2011-12-20 10:45:56 来源:晋城在线
根据全省财政国库管理工作座谈会要求和我市财政业务一体化信息平台建设进展情况,日前,市财政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通知要求:一是市级所有预算单位、所有财政性资金(包括对非预算单位的财政补助资金)的支付,必须全部纳入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系统实施集中支付;二是所有市级预算单位的统发工资,必须纳入工资统发管理信息系统统一发放,不得将不属于工资统发范围的资金纳入工资统发管理系统进行支付;三是自 2012年1月1日起,市级各预算单位用款计划和财政直接支付申请实施网上申报;四是市级各预算单位必须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使用公务卡进行公务结算,并纳入公务卡管理系统运行;五是市级各预算单位及财政各业务科室、国库集中支付执行机构相关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管理和使用CA认证钥匙及密码。
通知要求:一是市级所有预算单位、所有财政性资金(包括对非预算单位的财政补助资金)的支付,必须全部纳入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系统实施集中支付;二是所有市级预算单位的统发工资,必须纳入工资统发管理信息系统统一发放,不得将不属于工资统发范围的资金纳入工资统发管理系统进行支付;三是自 2012年1月1日起,市级各预算单位用款计划和财政直接支付申请实施网上申报;四是市级各预算单位必须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使用公务卡进行公务结算,并纳入公务卡管理系统运行;五是市级各预算单位及财政各业务科室、国库集中支付执行机构相关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管理和使用CA认证钥匙及密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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