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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芜湖:采购人代表不参与评标

作者:王少玲 发布于:2011-12-16 09:50:44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自《政府采购法》实施以来,安徽省芜湖市政府采购工作紧紧围绕“规范政府采购行为,以规范促规模,强化财政支出管理,提高政府采购资金使用效益,保护政府采购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廉政建设”等目标,不断突破发展瓶颈,开拓创新,尝试建立招标文件责任制和专家咨询仲裁委员会等,力促政府采购事业不断健康发展,取得了一项又一项新成绩。

    据芜湖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科(以下简称“芜湖市采购科”)科长王高华介绍,近来年,芜湖市政府采购不断增量扩面,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2009~2010年,芜湖全市完成政府采购项目4569个,预算金额达253.78亿元,实际合同金额186.13亿元,节约财政资金67.65亿元,综合节支率达26.6%。其中,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采购项目达到4349个,占采购总预算金额的99.3%。其中,2010年全市采购规模为118.46亿元,节支率达29.65%。

    尝试招标文件责任制

    王高华告诉《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很多供应商的质疑、投诉是因为招标文件不规范,表述不清、用词不当,存在倾向性、排他性等内容而引发的,既延长了采购周期,降低了采购效率,也影响了政府采购的形象,不利于政府采购事业的发展。

    认识到这一问题后,芜湖市采购科不等不靠,主动求变,探索建立招标文件责任制,强化采购人、代理机构的责任意识,尝试推行采购人对招标文件的制定负全责机制,建立重大政府采购项目招标文件规范性、技术性、合规性审查制度和专家咨询制度,从源头上把好招标采购活动的第一关。对于技术比较复杂、意义重大的政府采购项目,采购人更应详细地将技术参数和需求表达清楚,并在最终的招标文件中签字确认,以防止投标供应商“钻空子”。

    除此之外,从2008年起,为了最大限度地体现评标的公开、公平、公正和透明,芜湖市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要求采购人代表不直接加入评标委员会参与评标,而是将采购需求客观全面地体现在招标文件中。

    组建专家咨询仲裁委员会

    在探索采购人对招标文件编制负全责的同时,组建芜湖市市级专家咨询仲裁委员会,由其负责重点政府采购项目招标文件的审定、项目验收、投诉举报问题的裁决等,是芜湖市采购科规范招投标活动的另一重要手段。

    “目前,该计划已获得了芜湖市有关领导的批准,市级专家咨询仲裁委员会筹建工作正在稳步进行中。”王高华进一步补充说,此次征集的专家与评审专家库内的专家是不相重合的,并且对专家综合素质的要求更高,需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从事几年相关工作的经验,口碑好,为人正直等。

    据了解,此次组建芜湖市市级专家咨询仲裁委员会,专家来源不仅局限于芜湖市内,引进外地高校和事业单位的优秀人才也是专家咨询仲裁委员会组成的亮点之一。

    除此之外,芜湖市采购科还在逐步探索和完善供应商投诉处理制度,以加大对供应商的管理力度,探寻预防串标、围标、陪标行为发生的有效办法,防止供应商在投标前通过不正当接触来恶意抬高投标价。同时,芜湖市采购科提高了标的较大项目公告媒体的覆盖面和层级,以最大程度地增加政府采购工作的透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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