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兰州四大举措严控公车报批和配备
兰州四大举措严控公车报批和配备
“按照‘严格把关、职责明确、合理配置、保障服务’的原则,以节约财政支出、促进党风廉政建设为目标,坚持四大举措,逐步规范公务用车的购置与运行维护管理。”在甘肃全省政府采购工作会议上,兰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以下简称“兰州市采购办”)主任崔生荣向兄弟单位介绍了兰州市监督管理公务用车的思路。
崔生荣表示,早在2003年,兰州市采购办就对全市公务用车进行了全面的摸底调查,在掌握全市各单位公务用车整体现状的基础上,建立了真实准确的公务用车管理台账,并按照单位级别、性质、人员编制数等,制定出台了《兰州市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编制手册》,为规范该市公务用车管理奠定了基础。
同时,为了贯彻落实好“两审三控”(即审编制数、审资金来源,控排气量、价格和进口)制度,兰州市采购办会同兰州市公安局、监察局制定了《关于严格执行公务用车配备管理办法的通知》,明确公车申报、采购、入户、过户、报废等环节的政策标准和申报程序。
另外就是严格控制公务用车配备标准,既考虑到预算单位的特殊性,又要把握部门、行业之间的合理与平衡,做好“内部审核”和“外部协调”两方面的工作。在规范财政资金审批环节,兰州市采购办还专门下发了《兰州市财政局关于规范机关内部公务用车审批程序的通知》。
“对于外部协调环节,兰州市采购办的主要工作是协调与纪检监察部门、市级预算单位、县(区)财政部门、车管部门等之间的关系,严格限制超标、超编车辆的购置审批,堵塞监管漏洞。”崔生荣认为,这四项举措并重,使得兰州市公务用车管理更趋规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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