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出台新妇女儿童纲要以消除歧视现象
作者:孙亭文 发布于:2011-12-14 11:25:22 来源:中国新闻网
新疆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13日向媒体公布《新疆妇女发展纲要(2011—2020年)》和《新疆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年)》。新疆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副主任、新疆妇联党组书记王建玲当日表示,制定和实施“新两纲”是提升妇女事业发展水平、构建和谐新疆的迫切需要。
据介绍,受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地域和传统观念等因素的影响,新疆各地妇女儿童生存发展状况还不均衡,妇女儿童的科学人文素质、法制意识与自治区经济快速发展和长治久安的进程还不相适应,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的犯罪行为时有发生,城乡、区域妇女儿童发展还很不平衡,贫困地区妇女儿童发展整体水平还比较低,男女不平等就业、歧视妇女的现象也依然存在。
据悉,《妇女纲要》包括妇女与健康、妇女与教育、妇女与经济、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妇女与社会保障、妇女与环境、妇女与法律七个发展领域;《儿童纲要》包括儿童与健康、儿童与教育、儿童与福利、儿童与社会环境、儿童与法律保护五个发展领域。
王建玲认为,“新两纲”把尊重妇女儿童的生命健康权作为以人为本的重要内容,将妇女纲要中“妇女与健康”部分从2001-2010年纲要的第四个领域调整到新纲要的第一个领域,把关注妇女身心健康、提高妇女生命质量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此外,“新两纲”更加注重统筹城乡妇女儿童协调发展、更加关注妇女儿童民生改善等。
“新纲要”首次提出在课程设置、教育内容和教学方法改革中体现社会性别意识,把性别平等理念纳入经济分析和经济结构调整,加强对地方性法规的性别平等审查,进一步缩小男女社会地位差距,促进两性和谐发展,促进妇女与经济社会同步发展,这标志着新疆社会文明程度的进一步提高。
据记者观察,“新两纲”的绝大多数指标与全国同步,甚至于有的指标高于全国。比如“学前3年儿童毛入园率”国家纲要2020年的目标是“达到70%”,而新疆纲要2020年的目标是“达到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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