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警广西总队玉林支队返还节约资金
作者:韩冰 发布于:2011-12-13 15:19:21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武警广西总队玉林市支队(以下简称“武警广西总队玉林支队”)坚持采购部门与财务部门“挂钩”,实行“对未按规定集中采购的物资和未按要求加盖物资采购印章的发票,财务部门一律不予结算核销”的制度,杜绝各事业部门擅自采购的行为。
据悉,武警广西总队玉林支队认真贯彻落实武警部队物资采购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及时出台了《玉林市支队物资采购实施细则》等一系列措施,积极完善采购程序,加强采购信息化建设,高效完成了各项采购任务。对专业性强、技术含量高的物资,通过聘请专家、技术人员进行研究探讨,采取最合适的方式实施采购,确保了物资采购的质量和效益。
今年,武警广西总队玉林支队教导队的饭堂门窗和晒衣场维修建设项目节支率达30%,提高了采购资金的使用效益。对于采购节省的经费,武警广西总队玉林支队以年终返利的形式返还给基层单位,提高了各单位集中采购的积极性。(通讯员 段建华 罗峥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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