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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军区非作战部队专设物资采购机构

作者:韩冰 发布于:2011-12-13 15:01:05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济南军区首期物资采购评审专家集训现场

    为规范济南军区非作战部队的物资采购工作,提高物资采购保障效率,济南军区联勤部今年印发了《济南军区非作战部队物资采购工作规范》。

    《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从济南军区联勤部军需物资油料部物资采购处了解到,《济南军区非作战部队物资采购工作规范》印发以来,济南军区非作战部队逐渐明确了物资采购岗位设置及职责,人员配备、设施设备趋于齐全,采购流程也更加合理,采购活动也更加规范了。

    明确机构设置 完备人员设施

    《济南军区非作战部队物资采购工作规范》规定,应将物资采购工作纳入党委议事日程,坚持党委统管;成立物资采购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审批采购方式,审定采购结果,协调处理采购活动中的重要事项;选配相应的物资采购人员,为物资采购工作提供必要的办公条件和经费保障;注重物资采购规章制度建设,做到内容齐全配套、方法措施得力、程序科学规范。

    “济南军区非作战部队物资采购工作由物资采购机构具体负责。该采购机构可以统一称为XXX单位物资采购站(中心)。”该军区相关负责人介绍说:“物资采购机构分为管理组、采购组、保管组三个部门。”

    其中,物资采购机构管理组的岗位职责是计划管理、信息管理,负责受领采购计划,报批采购方式,上报和下达采购任务,审核采购文件,组织协调现场监督,编报统计报表,处理各种投诉,管理物资采购网站,发布物资采购信息,管理业务资料,建设与管理供应商库和评审专家库等。

    物资采购机构采购组的岗位职责是组织采购和合同管理,负责受领采购任务,制定实施方案,组织市场调查,编制和发收采购文件,开标、评审现场组织,编报评审报告,提供资金支付凭证,处理咨询和质疑,签订采购合同,督促合同履行,组织物资交接,处理合同纠纷等。

    物资采购机构保管组则主要负责接收、保管、配送中转物资,处理账目,报告物资收支存情况等。

    “物资采购机构管理组、采购组、保管组的人员配备应与担负的任务相适应,保证队伍结构合理,骨干相对稳定。物资采购人员应熟知国家、军队物资采购政策法规、操作规程和其他相关知识,要经过专业培训,持有相应的资质等级证书。”

    这位负责人提到,在设施配备上,非作战部队的物资采购机构应具备办公室、洽谈室、资料室、仓库等场所,其中,洽谈室使用面积应在20平米以上,资料室面积在15平米以上,仓库使用面积则在60平米以上。

    采购量比重须占九成以上

    按照《济南军区非作战部队物资采购工作规范》的规定,通过市场采购的物资应纳入物资集中采购目录,通过物资采购机构采购的物资(含上级统一组织的采购项目)应达到本单位年度采购总额的90%以上。

    非作战部队物资采购机构工作人员在做好采购实施的同时,还应做好物资供应保障,对于中转供应的物资,物资采购机构工作人员应保证入库及时、保管妥善、收发有据、手续齐全。此外,物资采购机构应保证服务措施配套完善,组织开展信息咨询、人员培训、送货上门等服务。

    “物资采购机构工作人员应严格落实统计报告制度,及时整理业务数据、编报统计报表、报告重大事项。”

    上述相关负责人表示:“半年、年终和重大紧急采购任务完成后,物资采购机构还应当及时向物资采购领导小组出具书面报告。物资集中采购统计报表应当做到编报及时、数据准确、格式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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