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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明年3月上调城市低保标准至每月360元

作者:王小英 发布于:2011-12-13 14:50:27 来源:江淮晨报
  享受低保的人又有好消息了,12月12日,合肥市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合肥市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再次提高,明年3月1日起,合肥市区(庐阳区、瑶海区、蜀山区、包河区)城市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320元提高到360元。

  随着低保门槛的降低,明年低保户拿到手的钱将更多了,一些低收入家庭也有享受低保的机会了。

  12日上午,第92次市政府常务会议决定,合肥市四县一市(长丰县、肥东县、肥西县、庐江县和巢湖市)农村低保标准市定指导线由每人每年不低于1000元提高到1500元,从2012年1月1日起执行;四县一市城市低保标准按照要求,在现有标准的基础上增幅要不低于10%。

  合肥市低保处处长程永发告诉记者,目前,合肥市农业人口已超过马鞍山、芜湖、铜陵三市农业人口的总和。

  按照现有标准,长丰、肥西、肥东三县农村低保标准是每人每年1200元,庐江县农村低保标准每人每年为1350元,巢湖市农村低保标准为每人每年1360元。

  低保提标之后,四县一市农村低保标准至少要达到每人每年1500元,增幅达50%。

  此外,合肥市区(庐阳区、瑶海区、蜀山区、包河区)城市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320元提高到360元,此项标准从2012年3月起开始执行,这意味着合肥市区的低保户每人每月能够多拿到40元。

  按照提标后的标准,一个每月人均收入只有200元的家庭,原来每月每人能拿到120元,现在则能拿到160元。而且低保提标之后,低保门槛降低,原本不能享受低保的部分人群现在也能享受了。

  记者了解到,低保提标之后,合肥市享受低保的农村人口达到18万,占农村总人数的4.2%;城市享受低保的人口为6万,占城市人口的2.1%。

  此次低保提标之后,合肥市市区城市低保标准将由中部省会第五位上升至第二位,继续保持全省第一。

  合肥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起始于1996年,当时的保障标准为每人每月120元。

  此次提标,是合肥市城市低保第九次提标,农村低保第四次提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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